如果公房承租人死亡,同住人(儿子儿媳)若无第二处住房要求房管所过户能否顺理成章?需不需要己出嫁姐姐们的签字同意(不同户籍,不同住)?如果不顺利的话,起诉哪个部门呢?
我们家要拆迁了,是公有房.原有的租赁合同是我奶奶的名字,后来奶奶过世了,我的爸爸还是继续交租住在里面,有每个月的交租发票,交租发票是奶奶的名字,奶奶是98年死的,死后又签过一次租赁合同是2001年到2005年的,合同是我爸爸签的,上面写的承租人奶奶,委托办理人爸爸.这个房子里现在没有户口.原来奶奶和爸爸的户口都在里面,但是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公房承租人的子女如何要求继续承租?其他子女对此房有何权利?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公房承租人的子女如何要求继续承租?其他子女对此房有何权利? 我姥爷单位原来分了一间公房,当时说好归我家,一直都是我和父母居住,房租也一直是我们交的,现在姥爷去世了,舅舅和姨妈都反悔不承认了,他们除了分了财产和姥爷的私房现在又要求平分这间公房要把房子卖掉分钱。请问他们有权利这样做
原公房承租人死亡,现办理转承租人要提供原承租人的死亡证,但由于不知道需要提供,之前把死亡证烧了,现房管局要求办理转承租人才能继续租住,要怎么解决?
公房承租人未死亡或迁移可以变更吗?现申请承租人与原承租人父子关系,也住在此公房内,户口也在这里,此房的其他居住人也同意变更承租人,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可以变更吗?需要哪些手续?
我的状况:父亲是原承租人现已过世,母亲有精神病(三级残疾人证),母亲有一定的行为能力,我是唯一的独生子女,一共两套房屋 问一:如果按我是我母亲监护人办理过户,房屋是不是不可以买卖(前题是有两套房的情况下),而且等到母亲过世的时候是不是还得再办理一次母亲死亡过户的公证,还得开据母亲父母也就是姥姥,姥爷的相关死亡公证
房子是婚后承租的公房,承租人是他的名字,他起诉离婚房子怎么分配?
他是一个极其自私又心胸狭窄的男人,我跟他说协议离婚,他不同意,起诉到法院,要我们所有的共同财产,我们现在住的房子是在我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承租的,房子的承租人写的是他的名字,现在他起诉离婚,我们就这一套房子,还有个21岁的男孩,我说房子由孩子承租,我们都可以住,他不同意,他明确说为了不让我住,还由他承租
我有了个邻居王老太遇到了一些麻烦,想请教一下。 王老太现年80岁,二十多年前与李老伯结婚,两人都是再婚,都各有三个儿子。李老伯再婚前就有两套公房:a公房和b公房,李老伯和王老太住a公房,李老伯二儿子住b公房。后李老伯将a公房换了c公房,李老伯和王老太的户口迁入c公房,c公房装修后两人实际并未居住,为方便李老伯
死亡的人是个佛山清洁公司的司机,男的,40岁,在哪个厂开车5年了,他厂没有和他签订劳动合同,没有为他买社保,他在本有的23号晚上4时生病入院治疗一天后死亡,留下老婆和一个才刚满周岁的女儿,请问在佛山市非因工死亡有多少赔偿,
父亲死亡,母亲健在.父母户口不在一处。父亲名下有一承租房,房屋户口有父亲和大女儿及外孙三人。大女儿及外孙在此处房屋居住两年以上。现在母亲在这处房上有怎样权利?大女儿是否是唯一房屋继续承租人?父亲其他三个子女有怎样权利?大女儿变更承租人需要其他子女签字认可吗? 谢谢!
我外公单位的公房,在外公去世后由我母亲承租,公房折子上也变更为我母亲的名字。后以我以父亲的名义购买了外公单位的经济适用房。现母亲承租的公房面临拆迁,但我们全家都不是外公单位的职工,请问我母亲有权获得赔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