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岳父张某(年龄54岁)在单位工作时,因与员工杨某(年龄34岁)发生冲突,他先打了对方一拳,随后两人发生争执,因自身患有“三高”疾病,导致晕倒住院,目前在院接受治疗,恢复较好。关键点:我岳父先出手打对方一拳,对方还没打到他时,由于情绪激动,血压升高,导致晕倒目前所在单位与当事人相互推诿责任,导致没有协调结果,欲起诉采取法律手段解决。赔偿要求:1.根据上述行为过错判断,是否可以要求当事人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诉讼费等费用?2.是否起诉所在单位的连带责任,以便尽快使问题得以解决,尽早出院,平息纠纷?我方态度:赔偿全部医疗费即可
二00七年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中《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请问各位律师: 二00七年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中《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有谁能知道这个意见的全文啊?能给提供一下吗?我太需要了,跪谢了! 急啊!有谁知道这个意见的内容?谢谢了!
你好;昨天下午我妈妈和别人打架被别人用明锁把我妈妈打伤当时牙齿打掉1颗折断1颗松了1颗结果剩余两颗到医院来全部取了和我妈妈脸上有比较明显的伤痕而对方的手和脸部被我妈妈咬伤,
亲戚的一个不满5周岁男孩,掉进高速路旁蒸发池溺水身亡,该蒸发池设置有防护措施,想咨询一下您是否可以向高速路管理单位提出赔偿,应用的法律条文及索偿的标准是啥。谢谢
亲戚的一个不满5周岁男孩,掉进高速路旁蒸发池溺水身亡,该蒸发池设置有防护措施,想咨询一下您是否可以向高速路管理单位提出赔偿,应用的法律条文及索偿的标准是啥。谢谢
我有一部车租给本市的王某,王某有把车借给他的朋友孙某,孙某于2010年6月10日驾驶该车将一名大学生撞死后逃逸,后证实此人系无证驾驶,受害人家属将租赁公司及车主和司机告上法庭,要求车主和租赁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我想请问7月1日实施的新侵权法和旧权法有没有一个司法解释,租赁公司和车主可按责任赔偿,谢谢!
受害人于2010年8月31日晚10点左右与朋友出去吃饭回大芬油画村里被3人从身后袭击将本人打倒在地并继续往头部殴打,本人当场昏迷,回到家后被好心邻居和朋友送往医院救治。经医生检查本人身体多处受伤(颅底骨折,眉弓骨断裂缝合6针等多处不同程度的内外伤,法医鉴定为暂定轻伤,最后报告结果是轻伤,我们3个月后才知道,办事
在医院手术缝合时,医生将神经穿过,缝合长达40天,致使腿部神经受损,后再次手术释放受损神经,但由于时间过长,现确诊无法恢复,受害人膝盖以下神经疼痛十分频繁,无法单独行走,时常摔跤,已失去正常工作能力。事故发生至今八个月,今年44周岁,有三位老人,之前月收入3500~请问医院应赔偿多少?
在我没有防备的情况下,我被一个身材高大的人用拳头打了太阳穴当时晕了几分钟,后来送北医3院,没有明显外伤医生诊断为脑外伤和脑震荡,法医能鉴定成什么伤,他说不能算是轻伤和轻微伤,只能鉴定为没有明显外伤,那我的医药费误工费是应该通过法院起诉,还是找公安局呢,我应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