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0年11月购置了一套97.71平米现房(含分摊面积),可是现在手续基本完成了,开发商却告知房屋实测面积比合同上的多出3平米,要求我还必须多交3平米的钱,否则,就拿不到钥匙,请问遇到这种情况我能怎么办?(合同上注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时,双方同意按照建筑面积计算,以房地产交易所最后实测面积为准,房款多退少补)。谢谢!
我婆家在1993年时买了一套69.86平方的老式的带院子的平房,在买来没几年就又自行加盖了东平房和第二层,现在的院子不是露天的了,光房子的面积就得有200多平方了,其他的邻居也都自行加建了第二层有的房财证加上了面积有的没加上。请问我们现在想把房子过户给我老公,能把后建的面积加上吗?如果加不上以后换建的时候这房子
售楼处通知我过几天去收房,还告诉我说我的房子实测面积多出0.7个平米,要补交三千多元。但我不想交,因为据已经收房的其它业主说开发商目前并没有出示权威部门的测量数据,也就是没有“面积实测报告书”。如果到时候我不补交款的话,物业是不给钥匙,我听说这个补交款是在房产证办得的时候才交的。 现在想问: 1、这个
单位家属楼,本来审批的是3亩地(包括楼及过道、绿地、车棚等附属设施),现在改商品房了,单位只交了1.9亩的土地出让金,剩下的没交,现在我们正办土地证那,少了的1.1亩的面积怎样给找回来(除了我们自己补上剩余的1.1亩的土地出让金外)。 房屋的土地使用面积如何算那?是按整个院落的面积算还是只按楼的占地面积算?
补差价——房子签约面积同实际测量面积的误差,开发商要求我们补多出来的面积的差价。 我们买的是预售房,合同上标明是按套计价的,而合同中补差价这条备注:“如果是按套计价的是不适用本条规定”,所指的本条就是补差价这条,如果按合同所指我们应该是不用补差价的,小区大部分业主的合同都是这样签的,想咨询下律师是否
我家是92年建房的,当初审批的时候建房报告是每层68平米的3层小楼,实际建房是98平米每层,这样的情况在我们那普遍存在,因为早些年建房审批最多只有68平米。后来我的邻居们在办宅基证的时候,只要是3口之家都给升到了98平米,而我因为父亲没几年就去世了,宅基证也没办理,现在拆迁的时候拆迁公司只愿按68平米计算,我要求
房屋的现在的面积超出了我签合同时的20平米,我要补交这部分钱吗。(当初不太懂,现在我看了合同有一条是:实际面积由市房产局实测为准,多退少补。)我当初签合同的面积大约是110,现在是130左右,我需要不吗?
购买期房签订合同时,合同中对建筑面积误差比的问题未予特殊注明,如果签订该合同,出现建筑面积增减的问题,是否有其他相关法律予以保护。
楼下一户最近租住多人。每日晚上2点,租住的人陆续回到出租屋内,吵闹声扰的四邻无法入睡(不似正当职业)。这帮人平时在楼道乱扔垃圾,态度强横,无人敢管。 曾找过房东,房东不管,请问该如何解决?
张律师你好,我住2楼,三楼业主阳台漏水到我家主人房,经查,漏水是由于公共排水管堵塞造成,物业曾维修过。前几天,三楼又漏水到我家主人房,我们曾找物业处理,物业以不能进去三楼房屋而推卸责任。三楼房屋已没住人,且切断水源几个月,他们说不可能是他们家的漏水,拒绝配合物业。遭殃的是二楼我们家,无端端的遭受漏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