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名28岁的未婚女性,但一年前,一位介绍人在隐瞒男方仍存在事实婚姻的条件下,把我介绍给他认识,我们认识有一年,发现男方和我性格不合,但他们确以女方提出为前提,向我索要之前所花过的费用,而且比实际费用要高好几倍,以此要挟我不要跟他分手,请问我该怎么办...
一男人隐瞒事实婚姻与人交友,数月后消失,之后女方发现怀孕,打电话和短信男人都不回复,女方悲痛过度自然流产。女方一直追查男方的居委,后来才知道他是有老婆的。先女方想告男方:1.蓄意隐瞒婚姻事实,欺骗感情骗色,支付精神损失费。2.赔偿由于从怀孕到寻找男方4个月期间而失去了工作的工资。3.赔偿或要他找医生治疗由
5年前我妈妈去世,我爸找了一个搭伙的一起生活,可是由于性格不合,我爸不想再和女方生活了,女方提出要一万元,请问法律有这方面的规定吗?
男方与女方于1979年结婚,当时未领结婚证。后来生有二个儿子,一个女儿,都已成年。男方于去年有外遇,弃妻子儿女不顾,现还与外遇女子同居。女方现在要求与男方离婚,并且希望得到相应赔偿。该怎么做? 新的《婚姻法》已经取消了事实婚姻,也就是说,现在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只承认已经登记有合法手续的婚姻。那请问子女
我的合法妻子在外和一个未婚男子同居了四个月,很多认识他们俩的人都知道他两不是夫妻,我想起诉他两重婚.请问他两算是事实婚姻吗?如果不是事实婚姻,那他两应该受到什么处罚呢?
我和丈夫十年前协议离婚,后双方一直在一起生活,没有办理复婚手续,现在我发现他有第三者,要求分手,在提出平分财产时,他拒绝。请问法律保不保护我们的事实婚姻,我该不该主张自己的权利。
我想咨询一个问题:我是被一个女人利用婚姻的许诺,在取得我信任之后骗取了我的银行密码,为自己买了一张车(上的她的户),在之后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说我们不合适分手,可是现在她什么也想还给我,在与她交往期间,她找我借了13万元现金(当时没有借条),是通过银行转账和直接刷卡的方式进行的。请问下,这种情况我是否有
男人已经结婚,欺骗我感情并花了我很多钱,我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利
他追我半年,与他同居,其中怀孕俩次,都打掉了,现在才发现他是结婚了,有老婆的,而他以前骗我确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这样算不算重婚罪还有其间,花了我好多钱,我想咨询下,他这个算不算欺骗罪,或者重婚罪,因为我们在一起,跟夫妻一模一样,就是没有领结婚证,而且他的朋友都知道我们在一起,其间他的家人都见过但是他们
当天一个法院的人来我门家,因家人不在,他要求我签字,说有人告我们,説签完字之后就没事了啊。我问这签字有什么用啊,他们说只是让他们知道你们已经收到告书了,让我签了。等我家人回来他们说,那字万万不可以签的。害我被家人大骂一通。我是否可以告这法院的人是骗了我,隐瞒了事实的真相。{先说明最好说点有用的话,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