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医院的到职工,长期从事放射诊断工作,接受X线辐射的损害,我要求修放射假及享受放射津贴,但是我们医院的领导们及财务部门的人却不予认同。请问我是否应该享受放射假及放射津贴(卫生保健津贴),休假期是否可以发全工资及奖金?休假时间应是多长,放射紧贴是否可以享受人事部、财政部、卫生部《关于调整卫生防疫津贴标准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27号中的待遇(卫生防疫津贴由按月发放改为按工作日发放,标准分别为:一类每人每工作日9元,二类每人每工作日7元,三类每人每工作日5元,四类每人每工作日3元)
没有医师证人员A在行医中造成患者病情加重以至最后无法救治死亡。A由卫生局聘任,由该局医政股为之授予处方权,该卫生院的举办单位是该卫生局,请问,卫生局在这次事故中是否有责任?应承担什么责任?
我是一名卫生局机关工作人员,我想咨询:根据新侵权法规定或者其它法律规定,在什么情况下,什么人有权力到卫生局查询医疗机构执业人员的相关信息(如医师执业证书等),是不是任何人任何情况下都能查呢?因为本人因为拒绝外人查询而被投诉,以前对非内部人员和工作需要一直是不予查询的!急求回复!
您好!我是江苏扬州的,我是1992年地方政府搞户口买卖,把农业户口买成了集镇非农户口,但没有享受到任何集镇人员所享受的工作安排和福利待遇,一直以来重未离开原户口居住地,也和其他农业户口人员一样缴纳了村里的水利工程费用,1995年我女儿出生,因为我是招在家里的女儿,我老公户口在外镇,女儿户口也报在了我的户头上
我是一名卫生局机关工作人员,我想咨询:根据新侵权法规定或者其它法律规定,在什么情况下,什么人有权力到卫生局查询医疗机构执业人员的相关信息(如医师执业证书等),是不是任何人任何情况下都能查呢?因为本人因为拒绝外人查询而被投诉,以前对非内部人员和工作需要一直是不予查询的!急求回复!
昨天我咨询了您们一位宿迁的律师回答得很简单不可以我想为什么不可以以本人认为对照国务院中央军委民政厅2004年发布的新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若干问题解释笫三十二条和三十三条规定伤残军人享受与地方工伤人员的同等待遇因为我单位己改制要强行解除我的劳动关系请问这符合工伤保险条例和伤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吗现在我该怎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