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岳父岳母现都已经过世,生前没有留下任何遗属,但在岳母名下有套房产,岳父、岳母膝下共有5个子女(1长子、四女),在岳父岳母过世后,5子女商量想以都放弃继承权的形式,将房子赠与长子的两个孩子,不知道这样的情况是不是需要先公证继承,然后再去办理赠与。(主要是想知道像我们这样的情况,办理公证继承该如何操作,如果是公证后要赠与给两个孩子又该如何办理 。
生前做过赠与公证的房产,后过户给他人并已出售的,关于遗产纠纷问题。
我的问题稍微有点复杂,希望能够得到律师的帮助。 老人有三个孩子,老伴早已去世。后再婚,后老伴也去世。老人有三个孩子,大女儿,大儿子,与二女儿。大儿子已去世。 老人生前时候由于不识字,被大女儿哄骗到公证处,做了房产赠与的公证。但公证后并未过户。后二女儿知情后,与其发生争执,老人明白真实原因后,想要撤销
去年我的母亲去世了,当时和我一人说过房子要留给她的外孙,母亲总共有3个子女,我们都按母亲要求放弃继承权将房产转于外甥名下,请问这种情况是应该去公证处公证放弃继承权后再去房管所更改房产证上的名字,还是可以直接去房管所更改?或者我们兄妹三人各写一份赠与申请书即可?
我丈夫于上月病故,女儿22岁,前几年在萧山购置了一套营业用房,现正出租,因当初做房产证只登记了丈夫一人名字,如果我要转让该如何办?我是嵊州的,需要公证的话,在嵊州这边办理公证是否有用.求解答
我随着妈妈嫁给了现在的爸爸,感情很好,但是由于双方都是再婚,所以现在的爸爸有一个儿子,现在有个机会父母因为有购买经济住宅房的资格,但是条件是必须是父母的名字,并且5年之内不许买卖,由于父母条件有限,这部分钱由我单方承担,全额出资购买,那么5年以后父母能否让这个房产过户到我的名下,如果过户的话是不是就算
我爸爸三兄弟共同拥有一幢旧房屋,有房产证,但房产证的名字是我爷爷和爷爷的爸爸两个人的,以前没有做继承,只做了一份协议证明我爸爸他们三兄弟各占有多少使用面积,直到现在我爸爸他们已居住使用了二十几年,现在打算去做继承,但出现了一个问题,在做公证的时候调查员说我爷爷的爸爸还有二房的,我爸爸他们也知道有这事
本人现于深圳贷款买了一套商品房,想转赠给自己3岁的儿子,以后的处分、使用、收益权全部给他,请问需要怎么做,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关于遗产继承,有公证过的遗嘱,对方处理遗产需要我方签字的相关问题?
前提:老公的爷爷临去世前有遗嘱,将所有财产留给了第三任老伴(没有子女),我公公没有得到一分钱,这个后老伴把遗嘱也公正了,我公公没有争财产的意思,尊重爷爷立下的遗嘱。现在后老伴要将房产变卖,需要我公公的签字,由于本身遗产没有我公公的份额,再加上去对方的城市签字需要一笔路费。因此我公公一直没有去签字,若
想问一下 兄弟间要继承父母的房子 如果其他兄弟决定放弃 去公证处公证的话 一共需要做几个公证? 我自己咨询到的一种是: 1.继承公证 2.赠与公证(我兄弟把他继承到的那部分赠与给我) 实际情况是这样的吗? 因为感觉这样来走 需要交纳比较多的公证费? 我之前自己认为是只做一个继承公证就可以,因为我兄弟放弃继
您好,张律师,我祖父现有一套房要做房产继承权公证,要求我父亲签名同意,(祖母已经去世)此继承权对我父亲分配不公,(继承方式是房产一半由祖父亲给我的唐弟继承,另一半由我父亲和两个唐叔继承)我主张不让我父亲去签名,如果我父亲不签名的话,我祖父的这份继承权是否有效,如果我又想让我父亲享受应该的继承权即房产
我爷爷奶奶去世后留下一套房子,没有遗嘱,现房产证只有爷爷的名字,但是居住地的户主是我,现在是我和我父亲母亲在此居住。我爷爷一共有三个儿子,我爸爸最大,二叔已经过世有一女儿,小叔叔属于残疾人,监护人是我父亲。现在我二叔的女儿过来要我们支付属于他爸爸继承房子那份钱(他父亲在世曾经口头承诺放弃这房子的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