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去物美买东西,刚开始以为买的少就没拿筐,上到三楼拿了一大袋《10卷》的卫生纸、一袋纸手帕和一包湿巾,但下二楼时湿巾老滑就顺手放进上衣口袋了,然后在二楼买了青稞麦、蒙牛冠益乳、盼盼法式面包、56克益达口香糖。结账时东西付完帐后当我离开时保安说我还有东西没付,我一翻口袋才知道湿巾没付钱,我当时就承认是
在超市购物时,买了一些东西,付款时因为在聊电话 一件十几块的商品忘记付款。出超市时感应响了,有保安过来说有商品还没付款。这时候我说补交。保安直接把我请到了保安室,还报警了。请问这样我会受到法律责任吗? 补充:如果要打这样的案件的话需要多少钱?
昨天,我妈带着我侄女到西关大润发超市给我买结婚用品,洗发露,洗面奶,被子,枕芯之类的,带了700块钱,买好洗发露,洗面奶之后,到卖被子的地方我妈问买洗发露,洗面奶,加上被子700块钱够吗,那个销售人员说差不多,因为是结婚用的和亲用的东西,洗面奶洗发露比较多,那个销售人员就帮我妈把他们放到我妈自己带的购物袋
今天我们几个人一起去超市购物,其中有位朋友有一包价值不到8元的东西忘记付款了,超市督查员要求罚款200百元,后来我们说没那么多钱,最后说有多少交多少,罚款100元,请问这种情况合理吗? 其实她也不是故意的,正常应该怎样处理,如果真的报案了,会有什么样的情况,交了罚款,东西也没给我们!本身老太太快60岁了,而且
今早去超市买猪肉忘记付款了,就走出来了,然后保安跟着来,交了东西的钱,又给我开了一张偷东西处罚单150元,这样合理吗?还能要回来吗? 要求返还的依据是什么?
我妈妈在超市购物时忘记了付款警报器响了之后她被带到了监控室里,当时铃一响她就愣了,想起来有个物品没交款。三十元的菜。在监控室里超市负责人和另外一名收银员不让我母亲上厕所,一个老人遇到这样子情况也紧张要求上厕所被拒绝就尿在裤子里了。超市负责人说要报警,我母亲就说别报警,我又不是故意不付款的,该负责人态
在超市买东西没有找钱我,我自己也忘记了,几个小时后我去问超市,他死不承认
在超市买东西没有找钱我,我自己也忘记了,几个小时后我去问超市,他死不承认。昨天下午一点多的时候我在超市买了21块钱的东西,给了51收银员没有找钱我,我当时因为要去我这边的镇上去买东西,当我到了镇上买东西时发现少了钱,就想起来了她没有找钱我,我下午五点去了那个超市,就问了一下收银员,没想到那个站在后面的主管
我奶奶在超市付款的时候经常忘记将一些东西付款被抓到就被当成是偷东西,她老人家也说不过他们就乖乖地被罚,今天忘付了61元的牛肉却被超市以惯偷的理由罚了700元,也没有给凭证,该怎么办?
物美超市诬陷我偷东西让我交2000元罚款 后又说我损坏商品 他们有资格对我处罚吗?
我是超市的一名小员工,因为临走时大意了忘记关掉电源,要进行罚款,数字在1000-5000之间,请问这种做法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