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在此输入您的问题,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我是她表哥18号她休假在我这吃晚饭说因工作原因和组长闹矛盾,她是上夜班。我和她做思想工作,发现她说话有的激动及有点想哭,我就没在说什么。她19号去上班不知什么原因她主管叫她休假2天,21号凌晨3:35分有人打电话给我叫我过去看看,我到的时候有生产部经理及主管都在,我叫她先睡觉明天我找她,我见她睡了才走,8点多我在过去发现不对。带她吃了早餐就到鹤山人民医院看说精神问题应到江门第三人民医院看。搞了一个星期药吃。有一瓶药是精神分裂症。来回都是自己打车。当天厂里就叫我办离出厂手述。
我有一妹妹,17岁,和男朋友有过同居关系,但男友无缘无故抛弃了她,导致她现在精神失常,仍在医院,请问,男方应不应该负法律上的责任? 或者是否应该承担一部分医疗费用
我是名跟单号,做给客户核对的收款明细,有一项弄错,导致收款少了10000多美金,在发与客户确认前,我有与财务确认过,才发与客户确认.但公司认为这笔钱如果要不回来,将全部由我承担,这合理吗?这样情况,公司该如何处理?我该如何维权?
做了个血药浓度监测,查出含有丙戊酸钠这种癫痫病药物。需要做更多的监测。但医院只做得了几项血药检查,希望通过律师申请司法局做个体内药物浓度监测,不知道司法局做不做得了。希望掌握更多的证据 暑假进入北京一家网戒中心,走的时候他们在我喝的泻药里放了精神类药品,然后当时2小时后就出来了。然后因为北京那网戒中心
我在接到一个侮辱我的电话后驾车时,整个脑袋里都是他所说的话,因此导致出了车祸,这算不算有因果关系,算不算精神刺激导致的行为失控?谢谢 我向有关部门反映了一个侵权问题,但是不但没有得到解决,相关领导还打电话直接威胁和侮辱我,我想的就是这些话,才导致我出了车祸,并且我把他的全部讲话录音了,这算不算法律依
我是一家民营KTV的人事助理,因个人工作疏忽导致一份公司关于《2011年元旦消费方式变更》的文件延迟下达。现公司方面根据去年同期营业额对比的方式,以及不同店家营业额差额的对比方式,声称公司纯利润损失2万元(KTV房间计费消费无成本可言,产生营业额即为纯利润),要求我赔偿其中的50%,并以每月工资款扣除500元的方式
工作时间内因为工作原因导致财物被盗,该向单位索赔吗? 案列: 因为在超级市场做某品牌的临时促销员,而单位(超级市场)外派(外派到其他超市做市场调查),该工作范畴本不属于促销员职责范围,导致个人财务被盗(电动摩托车一辆),以此可以向该单位索赔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