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听广播推荐后,购买了13盒药,我母亲担心一次购买这么多药会过期,销售人员说可以放在他们那里保存,随用随取,因为盒子较大,当时只拿回来一盒,其余的都放在他们公司保存。回来后我母亲发现该药实为保健品,所以提出退货,销售人员表示拿回家的不能退了,余下的可以退,但要扣20%药费,说是行业规定。我想咨询一下有这个行规吗?因为余下的12盒药我母亲根本就没拿回来,应该不对他们二次销售产生任何影响。现在我们应该怎样维权呢?
在2010年10月份,我父亲在矿山上采矿,被铲车所伤,当时伤到头部,在医了几天后,感觉臀部痛,再次照片发觉是软组织受伤,同时还伤到肾脏。现在要求解决,解决内容如下: 受伤工资:2000元 护理费:150元 生活补助(伤者已吃) 车旅费:100元 一次性补助:350元 治疗费(业主已付) 以上费用合计2600元,协议一次解
受伤工资:2000元 护理费:150元 生活补助(伤者已吃) 车旅费:100元 一次性补助:350元 治疗费(业主已付) 以上费用合计2600元,协议一次解决 以上刘志亮无论发生任何事情和困难都与南溪县大观镇采石办和王德华无关,不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但是在解决之前还有一部分医药费没有付请,解决方要求我们自
律师您好,我大学毕业后跟某远洋公司签约,做船员。去年上船实习了9个月以后休假了 ,当时公司说挺好上船的 ,现在休假快8个月了 ,期间一直打电话给公司希望能安排我上船。可是一直也没任何消息,我想请问这种情况是不是侵害了我的权利?还有就是跟公司解约的话听说还要交给公司培养费,这个合理吗?希望您能帮助我
你好:我们一楼的下水管道总堵 ,每次掏的时候都是楼上各户大家一起拿钱,这回一楼的据说找物业彻底整治,把原有的细管道换成粗的,材料的费用都是由物业承担,要换管道就得在一楼室内刨坑,毁坏地砖等,因此一楼产生的损失(包括地砖、换地砖的人工费、等)说是都由大家均摊,每家共是96.5,请问这样合理吗?
我爸爸是开出租车的一个同事被收费站的人打了一巴掌,我爸爸就和同事们一起去想讨个说法,因为有点冲动就先动手把别人打成轻伤我们这边也有人受伤了,我爸爸并没有动手现在被刑事拘留在看守所,请问这个合理吗
后湖村(公司)计划生育奖惩制度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实行计划生育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为了加强我村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维护本村居民的合法权益,现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和2009 年3 月1 日 起施行的 《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
事由:12月7日晚上7点,在 迎泽大街 与 解放路交叉路口的 靠东侧 人行道上 由北往南骑自行车行驶(此时南北方向是绿灯),被当时执法交警罚40元。理由是:第一,逆行方向行驶,第二,在人行道上骑车。合计罚40元。请问这个罚款合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