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协议离婚 北京80平米房产一处 我是外地人所以当时房本和相关资料都是女方的名字,由于当时房价低也就60万左右 还有部分贷款 房本没在手里法院没有判。协商条件孩子归我 房子给他,他分三次付我15万元钱,每年年底给孩子抚养费。可是一年多了才给了2万 抚养费没给过。我也没有房子和工作 和他要钱他推说没钱,无限期拖
我和前夫协议离婚时,协定所有的财产都归他所有,包括孩子的抚养,但在实际上孩子还是跟着我生活,他也一样付生活费,他说其实他真正不想要回所有的财产,包括房产(房产证是我名字的)更不会去办理过户手续,因为都是要留给孩子的。现在我们的想法是:能不能私底下再补充一份协议,说明房产自愿放弃并约定留给孩子的,这样
请问如果夫妻双方协议离婚,丈夫在协议书上承诺净身出乎并且在离婚后给妻子一大笔钱,但是丈夫目前没有这笔钱等于是欠债受不受法律保护。如果丈夫再婚,在没有给完前妻这笔钱之前过世,那么丈夫的再婚妻子是否要继续替丈夫还他前妻这笔钱呢?
如题! 想起草的是类似婚姻忠实协议那种,如任何一方背叛婚姻,受害方在申请离婚时凭借此协议是否可以获得协议条款中经济利益?
你好;我是07年结婚的婚前男方有一套房子,婚后我们共买了了两辆车子,一辆轿车,一辆拖头车 在离婚时,协议中只提到房子归男方 男方支付给我五万元人民币,那两辆车子都没有提到,请问我还能分割吗?
丈夫在外另寻新欢,被我发现后仍一而再再后三的没有改正,现迫于无耐回到家中,并保证不再犯错,婚后财产均是我多年在外承包工程所得,为此我们私下协商,如果我们离婚现有所有财产均为女方所有.请问这在离婚时有效吗?
我一月以前协议离婚双方就财产协议分割房产归他他给我共同财产的一半但他说他只能给我15万多一分不给但15万没有共同财产的一半当时我们矛盾尖锐迫于无奈我签字办了离婚手续搬出家现在能否起诉重新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