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家房产公司的会计,公司因经营委托了一家融资理财公司借款,金额累计有七,八千万,(在刑据期间,公司已全部归还了借款)具体操作借款的活动我都不清楚,我只知道钱到公司账,后每月按借款合同规定将利息汇到约定账户,在没有任何征兆的情况下,融资公司那边的经侦到公司将我们公司的法人及账务人员刑拘,说是我们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听经侦的人说我们公司的法人是融资公司的股东,具体是不是我也不清楚,请问我的行为是不是构成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如果是要受到怎样的处罚?
公司开办时给了20%空股,现在投资人告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可是虽然有20%的股份但是没有实际分红
公司开办时给了20%空股,现在投资人告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可是虽然有20%的股份但是没有实际分红,要判刑多久,拘役还是什么
公司以我哥哥名义入股20%股份,实际出资人不是我哥哥,现在投资者告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公司以我哥哥名义入股20%股份,实际出资人不是我哥哥,现在投资者告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我哥哥已经给经侦大队带走,虽然以他的名义有20%股份,但是他并没有分红,请问会判刑吗,判拘役还是什么
2012年五月,广州邦家赁公司候审,截止2租014年九江阴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由于案件涉及全国,金额巨大,案件一直没有最终判决,对公司部分领导采取取保月,江阴法院为追回员工非法所得,采取羁押措施,现在有部分员工非法所得已经全部交清,但是已经四个月了,法院一直没有说法,法院是不是不作为,渎职,还是滥用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公司业务主管,个人业绩230万,没有股份,只拿工资,提成按1000分之1.从逮捕到判刑要多久。会判多久,现在已经被逮捕了。老板也一起被抓了。
以合作社的名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未达到单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立案条件,可否以个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立案,有无相关司法解释。
我的父亲在一家农民合作社上班,合作社的职务是下属一个合作部的副部长(合作部有三个副部长).现在县公安局说这个合作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把我父亲先是刑事拘留,现在批准逮捕了.关在县看守所二十来天.定的罪名是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他只是担任合作部的一个副部长,合作社让他干嘛就干嘛.没有涉及到资金方面的事情.只是上班
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刑后,借出去的钱在服刑期间还可以申请民事诉讼追回吗
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刑后,借出去的钱在服刑期间还可以申请民事诉讼追回吗 现在已经执行回来一点了,这些钱会怎么分配。判决书写的继续追缴违法所的,公安机关当时把借出去的这些钱没有认定成脏款,是说我们和别人正常的民间借贷。
公司3月1日被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集资立案调查,目前正在调查取证阶段,但我只是一个小职员,我想重新找一份工作,但我的劳动关系还没有终止,其他单位也不能接收,请问我如何才能终止我以前的劳动合同,谢谢?
三方公司销售的有限合伙产品出了问题,产品发行方XX管理公司被定义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三方公司的不知情销售人员否也会被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客户签的是XX管理公司的合同,打款账户也是XX管理公司的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