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因单位政策分了一套120平米的新房并签订租期合同为5年,同年我妻弟也租赁了一套旧房60平米左右;因我妻弟属新婚,于是我们进行了互换。一年后有人反映属不公平行为,现我公司房屋部门认定我们之间的关系为转租行为。要收回房屋并处一千元的罚款,我很纳闷这也算转租吗?我们又没发生利益关系。请给予指教。谢谢!
父亲在解放前建造了三间平房,九二年我们四人在去世后的父亲土地证名下的第三间向上翻建了二层楼房, 我们对二层楼房共同建造的认识一致,但全部房屋一直没有办理房产证,土地证户主改为母亲名下是在共同造房后,而母亲当时建造楼房时因无经济收入而没有出钱,请问:1:三层楼房空出后,法律上母亲以及共同建造楼房的其他兄
我家拆迁安置,我有个弟弟,想分家可以造两套房,但是村里不同意,说我弟弟年龄不到,请问法律上有规定兄弟之间几岁才能分家呢,请指教 谢谢律师,是我到18周岁还是要我弟弟到18周岁,期待您的回复
在1990年的时候,我妈从房管所那里租赁了一套16平方的房子.今年5月,我全家和弟弟全家把户口迁入了这套房子.现在这套房子要折迁了,请问公有租赁房折迁的政策是怎样的,会不会看户口的数量?
公有居住房屋的“共同居住人”是指公有居住房屋的承租人死亡或者变更租赁关系时,在该承租房屋处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而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结婚、出生可以不受上述条件的限制。此处所提的结婚 出生的人是怎么定义的,结婚是指结婚时在结婚登记处登记的地址为准,还是结婚登
我和我爱人是同一个单位的员工,单位于12年前盖了统建房,我们交了一部分钱,该房子产权归属区政府,但现在可交钱改为 个人产权,但我们没有钱缴纳,所以产权一直是区政府。因为我爱人5年前做生意欠债,我们夫妻一起被债权人起诉,现在的问题是,我和我爱人决定离婚,但我爱人在今年拿到公有住房,也就是所谓的廉租房,该廉
我是北京市一所学校的职工,现在住在学校的职工大院,每月交几十块钱租金。单位对这个大院没有产权,是村里的地方,十几年前跟村里到底怎么协商单位盖的房,这我们也不知道,现在算房补了,学校算我们有房,但不跟我们签订公有住房租赁协议。这是否合法,我们应该去哪反映情况
我老公的弟弟多次找他兄长要钱花,近一个逼我们几次拿了我家五千多元,不给就找打架械多次动刀威胁,我们找证据可以起诉吗?听人说兄弟之间法律不管是真的吗? 我老公十岁丧父,成家前他母亲因乳腺癌卧床三年,因他母亲生病欠下的两千多元钱都是我们成家后还了,比他小三岁的弟弟从小就是无赖,所以他们家欠下的钱谁都不敢
兄弟姐妹之间,成年后都有了工作和生活来源,但到了50岁后有的后来都有困难,有的得了癌症,有的得精神病,有的年纪大了,已经退休,自己又有慢性病,这三者的权力和义务关系怎么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