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前妻2007年结婚,2009年女方起诉离婚,我本人婚房为2004年个人购买,产权为个人所有。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上标明女方婚前财产归女方所有,但是我本人由于不清楚法律常识,没有要求在调解书上标明房产是我的婚前财产。现在我要改房照为单独唯一拥有人,如果我前妻不配合签字我只能起诉。我想知道如果起诉我需要付给我前妻钱么?如果需要应该怎么计算?给多少?
女方没有工作,婚姻存赎期间男方半年不给女方生活费,流产期间的医疗费,离婚时能否通过法院要回这半年费用?如果不理并偏向男方怎么办?
我11年结婚 现在小孩(男)三岁,因感情破裂,生活矛盾太多,以前都是女方喊离婚,我没同意,现在我想离婚,女方不同意协议离婚。我们半年以上未同居了,我14年3月外出打工,小孩一直是跟着女方生活。有一处房子,房子是我的名字,但是房子是我结婚前我父母给我买的,房贷也一直是我父母在还,但是还房贷的银行卡是我的名字
律师您好!我父母都是农民,十几年一直没有什么积蓄。而我父亲嗜赌成性,又喜欢喝酒,甚至对我母亲实施暴力。我父亲经常会在外面欠下赌债要偿还。前不久居住地拆迁,拿到一套房子(120平方左右)一个车库(20平方左右)和十余万钱。之后我母亲一直在忙着装修房子,父亲只有少数几次去房子帮一下忙。而在房子装修好之后,一
你好,在有车贷、房产抵押贷款的情况下申请离婚,如果男方同意法院会判决男方承担所有债务而把房产判给女方吗?因所有的车贷、房产抵押贷款都是男方用于买车、经商。
因老公的脾气让我无法忍受,而且他有酗酒的习惯。打过2次架,已经没有回旋的余地了,现在有一间商品房是老公婚前买的,房产证上只有老公一个人的名字,婚前付了首付,房贷是婚后还的。婚后又买了2间车库,名字是我的,但是没有房产证,银行贷款部分是老公用建行安居分期贷款还的。他的工资有7000多,有五险一金,工作稳定,
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是14年年底刚刚结婚的,之前是相亲介绍认识的,婚前我一直在外地交往不多,两人也没有发生过关系。结婚前,为了结婚,婚前专门买了一套房子加上结婚的费用欠了70多万债务,房产没有写女方名字。 现在因为感情问题,女方借口感情淡,拒绝配合同房,进而言之说出伤人的话。父母双方数次调解,没有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