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带有一儿子,再结了一次婚,并育有一女儿。儿子工作以来从未给过父亲赡养费,现在因结婚事情和父亲闹翻,断了联系。父亲立有遗嘱,财产不分给儿子,但是儿子在父亲之前死了,这份遗嘱有法律效力吗?儿媳妇能分公公的财产吗?孙子或孙女可以嘛? 如果遗嘱没有法律效力,父亲的财产是出去夫妻共同财产配偶的一
家庭成员:父亲、母亲、爷爷、奶奶(无抚养关系、亲奶奶于父亲婚后去世)、儿子。 财产状况:3套房产、银行存款。 情况:父亲检查出患有胰腺癌晚期,生存期6个月;父亲确诊后立下自书遗嘱,将他那部分的财产留给儿子,执行人为母亲; 其中有一套房产是单位的福利性质的房子,没有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因父亲自幼未得到爷
我大伯临死的时候写了一份遗嘱说把全部财产都留给一个只是生活在一起的女人 他们也没领结婚证 但是遗嘱上我们看上去好像不是他自愿写的 遗嘱上也有两种笔记 就只有大伯一个人的签名 没有日期 我们怀疑是在大伯死的前一天写的 应该是在神智不清醒的情况下写的 但是 遗嘱上写着他神志清醒没有人胁迫他写的
奶奶有七个儿女。想要把财产留给自己的一个孙子,采用了录音遗嘱的方式。录音人只有奶奶本人及这个孙子的父亲,请问这份录音遗嘱是否有效?
2002年父母写了一份遗嘱,父亲的福利房由我来交款,以后房子由我来继承,父母双方签字,03年母亲去世,父亲还在,但该遗嘱未经公证,问该遗嘱以后是否有效,房产以后能否由我来继承? 遗嘱是父亲执笔,父母亲签字,不知有没有影响其法律效力。
律师您好: 长子早逝,撇一女,其母改嫁,随之。我和老伴已亲自撰写、签名、按指印的取消孙女继承权的遗嘱。但恐百年后其不承认是我们的亲笔,且那时无法验证,硬说遗嘱无效而和继承人纠缠,怎么办?
我姑跟姑父是二婚,10多年了,年前姑父过世,重病期间立遗嘱把现在居住的房子留给我姑姑, 姑父有一个女儿。离婚时判给前妻抚养,重病期间没有来过没有赡养过姑父,但是现在这个女儿要分这个房子,同时姑父还有父亲 和弟,妹 之前他们说过 只要我姑把姑父伺候走了(后期辜负瘫痪在床半年到死),不要这个房子 。但是现在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