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案件最长多少天破案?超过了我应该追问谁的责任,怎么追究?
我是2009年2月5日晚发生的一起打架事件.
我们当晚是听说我叔叔与他家对面的邻居发生纠纷,叔叔被打晕死在医院抢救,我们一家人听说过去医院看望,然而我们在抢救室外等候时,我们一家三人同时被和叔叔发生纠纷的人邀约三、四十人打伤住进了医院。我家这件事是在医院发生的。
当晚就报案了,我们一家三人被凶手打了,现在案子已交给公安局治安大队,然而到现在都还没有解决,请问治安案件最长多少天必须办理结案?我这件案子是不是已经超过了期限?除去中间正常周末(公休)和国家规定的放假时间\中间除七天的伤情鉴定时间(鉴定结果是::轻微伤)? 至今凶手也还没有得到惩治.我们共花去医疗费用16000余元。
我已经做了法医学鉴定,鉴定结果是轻微伤.
我们一家人是去医院看望我叔叔 ,然而在医院被打我叔叔的凶手们请的人把我家打了.
我叔叔被打正在医院抢救,我们是去探望.
A老板有一个木材加工厂,他把木材运输一块承包给B师傅,B师傅自己负责请装卸工人。 在一次装车过程中,一棵300多斤的木材滚落下来,致使C工人要部受伤,脊柱骨折断裂,送进县城住院治疗。因为受伤部位就在中枢神经周围,还是从杭州请的专家来做的手术,在脊柱部位放入钢板支撑,术后需卧床3月不能起身,家中80多岁的老
我家1997年购买了交通所的一幢楼,当过经过拍买,国资局下发有文件,办理了房产证,手续都齐全,当时房管局的分管领导说,房产证是一证二用,不用办理土地证。前二年,我爸爸过世了,之后,我们又向房管局的领导咨询,现在需要办理土地证吗?他们说,不用了,你的房产证是一证二用的,最后,我们也不去办土地证了。最近,我
在有双黄线的马路上,我母亲骑自行车横穿马路被汽车撞倒,责任应该怎么划分,我们能过得到多少赔偿。
马路有双黄线,我母亲看到是红灯可以通行,于是骑车横穿马路(但不是在斑马线上),骑到马路中间的时候,变成了绿灯,一辆汽车行驶过来把我母亲撞到(其车有超车嫌疑),眉骨位置缝了三针。交警部门会怎样定责任,我们可以得到什么样的赔偿。望详细说明,谢谢。
我家是家电维修,今年全店人去鲅鱼圈外出游玩,有个小学徒工今年17周岁,溺死在海里,我想质询一下我们这样的意外应该担当多少责任,赔付多少钱。 那天我们吃完饭后去海边散步,本没打算在海边游泳,看着人多而且兴致又好,于是我们下海在浅水区玩,水就末到肚脐的位子,。我们各自玩,大概2-3分钟内就发现这个小男孩不见
某厂职工在上班路上意外死亡,距离厂很近。那么该员工的厂家应该负多少责任?都有哪些责任?赔偿的话最多能赔多少?
我是一名的士司机,一星期前因车上乘客与车外过路人发生口角导致我车前挡风玻璃破碎,我在要求乘客赔偿玻璃的过程中遭乘客所叫凶手用木棒打致一过路人锁骨骨折,我眼眶骨折,视神经损伤。现我需追究凶手多少民事赔偿和刑事责任,诚望帮忙解答。谢谢
我前两天因为上班后又回家拿公司资料,在这个途中与一辆电瓶车相撞,对方的嘴唇撞破了,从鼻子下面直接破掉的,我脸部也撞伤了,半边脸一直肿着,而且头也一直晕痛的。因为我是逆向的,但她是直接从汽车道横冲过来的。请问这个责任应该是怎么算的,我的车也被撞坏了,我的车应该都不能用了。但是她的车一点事也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