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2002年10月进厂,公司从2005年7月才给我买社保,我现在可以就社保问题向公司提出赔偿吗?赔偿金额怎麽计算?
我于2010年8月已满54周岁,至2010年月12月止,已交社保金13年半,大家都知道我国企业法定退休年龄男60岁,女50岁,而我已远远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为什么不能让我在这之前一次交满意15年的社保金?
我之前和广州一家公司签了合同,他们在上海没有设立公司,但工作地点是上海,和我一起的员工缴纳的也都是上海的社保。从八月开始工作到12月离职期间一直没有帮我缴纳一分钱社保,现在离职拿到劳动手册和退工单却发现上面盖章的全是一家上海的人力资源公司,好像是他们第三方负责缴社保的样子。我和广州的公司交涉要求他们帮
我户口在江西,是农村人。现在在武汉一家单位上班,之前单位给我交了相关社保(从我离开之前单位后)中途到现在有三个月没交过社保,然后现在到另一家单位上班,现在单位给我办社保。单位说需要我把前三个月补缴。 现在问题是: 1.我是农村人,补缴三个月的社保太多,其次我可能流动性很大,还不稳定,于是我想把之前社保
我户口在江西,是农村人。现在在武汉一家单位上班,之前单位给我交了相关社保(从我离开之前单位后)中途到现在有三个月没交过社保,然后现在到另一家单位上班,现在单位给我办社保。单位说需要我把前三个月补缴。 现在问题是: 1.我是农村人,补缴三个月的社保太多,其次我可能流动性很大,还不稳定,于是我想把之前社保
地点:上海 事情经过:2010年生的宝宝,在上海社保中心领了生育津贴。没想到公司也发了工资。产假4个月后上班,上班近3个月,公司说要将社保津贴归还公司。 重点是公司事先并未说明此事。我还以为是福利。 现在好郁闷.感觉没有起码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