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各位律师,我想咨询一下这个问题:我们家是电站移民,政府规划了一片河滩地给我们自建房屋,宅基地填埋平整是政府完成的,我们和建筑承包商签的房屋基建合同,结果房屋建好后,三楼出现裂缝,墙面和砖都开裂了,所以我们没有给承包商支付剩余的工程款2万多元。现在承包商要工钱,说是因为政府的提供的宅基地因为是河滩
律师,您好!向你咨询个问题,本人找了两个拿财政工资的人给一个开火锅店的朋友做担保向投资公司借了十万块钱,现在那个朋友因经营不利,火锅店被人抵债了,而他本人躲了起来,没能按时还款,我给他找的担保人就把我的店门锁了,那个不收诚信的债务人就在民乐就是躲着不出来,他们住在民乐丽景雅苑小区,房子也不明确是他的
如果A欠B的钱,没有欠条的情况下A只有能力偿还一部分欠款,B有权利去抢A的手机和银行卡吗,如果抢了这个时候B属于什么行为呢,抢劫吗?
我办公室于2003年12月1日正式成立,现有工龄满十一年临时工作人员28名,工龄满十年临时工作人员13名,十年以下临时工作人员11名。全体临时工无一人办养老保险,请问我们该如何办理养老保险。如果我单位解散,我们该如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