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好: 我自己的电脑是公司经理让我拿到我们公司的办事处使用,我们公司给某公司供货,那天我去送货回来发现我们的办事处被盗了被盗物品(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还有一部三星手机).这应当谁负责呢?
公司的笔记本电脑在公司被盗,使用该电脑的员工需要全部赔偿吗?
公司配给我一部笔记本电脑。我前不久将该电脑放在自己座位上,但是忘了加锁。结果过了一个周末,该笔记本电脑被偷。报警一段时间之后没有结果。 公司的人发了一个公司规定,说“使用者对电脑设备的丢失负责,并负责赔偿丢失的电脑设备“。但是公司从未讲这份规定与我们沟通过。 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需要全部赔偿这个损
电脑发票一起被盗,后来找到自己的电脑,报警之后警官说,没发票,没收电脑,
我电脑被盗后去报了案,但我弟弟在另一个镇回收店里发现了我电脑,后来报了警,电脑被派出所拿走了,他们说没发票,随也拿不走,没收电脑,因为我的票被一起盗走了,但是那真是我的电脑,因为那电脑的很多个地方坏了是我修整过的,所以百分之百是我的,他们就是不信,还用很凶语汇说受害人,当官的真是为我们利益着想吗?还是用权利欺负外
我在一家酒店工作,酒店提供食宿,宿舍有管理员,下午4:30去上班,晚上九点下班回到宿舍,一台笔记本和一台台式电脑不翼而飞,宿舍门窗完好无损,当时上报酒店,然后报警,警察登记完就离开,第二天再去派出所立案,也提供了有关线索和明确的嫌疑人,时间已经过去8天了,警察那边没有一点消息,酒店也不过问,我们应该怎么
我是一名在校学生,2010年12月19日上午8:00,出去吃饭,这时宿舍有一人还未起床,我锁上门出去的,8:20回到宿舍发现自己的笔记本电脑不见了,那个室友起床在水房洗刷,没有锁门。当时就报警了,警察做些记录备个案就走了,我们宿舍门口的监控设备可能是机器问题没有录像记录,我想咨询一下,我该怎样能得到点补偿,谢谢
2010年12月31日,早上7点出宿舍门窗都锁了。。到11点来 宿舍发现电脑不见了。。。。。
我于上个月的17号租房内的显示器和主机被偷.房门是强行撬开的.可是楼下大门却完好无损.我住在4楼房东住在2楼.墙壁被撬得很厉害.应该会发出很大的声音可是房东却没有上来看.(当时我也问过她,她说是听到很大声响以为是啤酒瓶在地下滚的声音)请问房东是否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