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诉期内,已向原审法院递交了上诉状及免费申请。至今快一个月了,仍没有信息。递交的当时,原审法院办理人员口头说“要和别的上诉状攒到一起,再送到上级法院,由上级法院决定是否免费”,原审法院对上诉人说:“再不用和原审法院联系了(也不给联系电话)”。现在担心一审会不会故意拖延出理由,让当事人失去上诉权力。目前这种状况算不算当事人已经上诉了?
本人系留英学生,在英遭一名中国男子殴打,当地警方认为行为尚未构成犯罪,只给予警告处分,但本人仍想讨个说法,是否可以继续上诉? 本人身上有三到四处淤青,已经由警察拍摄取证,身体上的伤虽不大,但心理伤害巨大。我想知道如何在这方面取证。另外,案发地是该男子女朋友的卧室,我和她是合租公寓,每人一个卧室,共用
就是说,在判决书送达的最后一个当事人还没出上诉期,可以把其他当事人的上诉书给别的当事人看吗
本人系留英学生,在英遭一名中国男子殴打,当地警方认为行为尚未构成犯罪,只给予警告处分,但本人仍想讨个说法,是否可以继续上诉? 问题补充:本人身上有三到四处淤青,已经由警察拍摄取证,身体上的伤虽不大,但心理伤害巨大。我想知道如何在这方面取证。另外,案发地是该男子女朋友的卧室,我和她是合租公寓,每人一个
本人系留英学生,在英遭一名中国男子殴打,当地警方认为行为尚未构成犯罪,只给予警告处分,但本人仍想讨个说法,是否可以继续上诉? 问题补充:本人身上有三到四处淤青,已经由警察拍摄取证,身体上的伤虽不大,但心理伤害巨大。我想知道如何在这方面取证。另外,案发地是该男子女朋友的卧室,我和她是合租公寓,每人一个
婚介所泄露当事人隐私给厉害关系人,以什么理由起诉要求精神损害赔偿,这种情形法院会受理吗??
我的朋友在得知丈夫外遇,一气之下跑到婚介登记,并签了合同,缴纳了服务费。其丈夫一纸诉状告上了法庭要求离婚,提供了当事人在婚介个人信息登记表的复印件,庭审中其丈夫解释了登记表是从婚介所复印而来,是因为他母亲和婚介负责人是老同事关系,婚介所这样的行为是否可以以侵犯个人隐私要求精神损害的赔偿呢?这样的情形
我被单位辞退,申请仲裁,法庭上通过仲裁和解后单位同意赔偿我损失。我的仲裁申请内容是这样写的:1、单位赔偿我经济赔偿金3300元、2单位赔偿我一个月代通金1100元、3、支付社会保险补偿。前两项都补偿我了,但是仲裁员说我是非北京农村户口不能支付我社会保险补偿,单位之前一直没有给我上养老保险。仲裁结果书上这样写的
因家中有急事,到朋友处借钱未果,遂向案件当事人发短信借钱,并承诺手头方便就还钱,结果被认定为受贿,一审判受贿10万,判10年,请问这算受贿罪吗?
律师 您好!我的问题是这样的:在上诉期内,已向原审法院递交了上诉状及免费申请。至今快一个月了,仍没有信息。递交的当时,原审法院办理人员口头说“要和别的上诉状攒到一起,再送到上级法院,由上级法院决定是否免费”,原审法院对上诉人说:“再不用和原审法院联系了(也不给联系电话)”。现在担心原审会不会故意拖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