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离婚多年,当时离婚的时候我妈妈是欠下了一身的债务,所时当时妈妈和我爸爸协议离婚的时候同意将他们共同居住的房屋给了我爸爸,因为妈妈怕到最后我没有栖身之所.(此房是通过我妈妈的关系购买,当时此房屋所在的楼是我亲小舅建的,所以以很便宜的价钱45000元人民币购买现价值约20万人民币)可现在爸爸再婚后不但没有做到一
A(成人、丧偶),A购有一套房屋(一次性付清)。A的母亲在世,父亲去世。A有一儿子(已成年)。A去世后,A的母亲对A的房屋有多少继承份额?儿子又有多少?如果A的儿子要变卖这套住房,需要A的母亲签字同意吗? A的母亲在之前已经放弃了对A的住房公积金的继承权,全部由A的儿子继承。但是没有放弃房屋的继承权。
父亲去世后将住房留给姐姐,子女签过字同意,但没公正,其他子女还有没有房屋的继承权
父亲在世时几个子女签字{没公正},“父亲去世后将所住的房屋留给姐姐,”请问;签过字的子女还有没有该房屋的继承权。谢谢
母亲去世,父亲生前立遗嘱将属有其姓名的房屋要动迁给抚养他的三个女儿中的一个,问其他子女是否有权继承
母亲去世,父亲生前立遗嘱将属有其姓名的房屋要动迁给抚养他的三个女儿中的一个,问其他子女是否有权继承
使用权房屋同住人(非承租人)死亡后,该同住人子女是否有继承权?
使用权房屋的同住人(非承租人)死亡后,1、其子女是否可享同住权利(原先有自己的产权房)? 2、若该房屋动迁,其子女是否享有动迁继承权?
父母在农村有祖传房产四间及附属土地(144平米),1997年的农村集体办理土地证,父亲同意以最小弟弟的名义登记,土地证登记表中有父亲、母亲和最小弟弟一家三口等五人。当时另两个兄弟均在外工作,不知此情,土地登记文件中既没有分家协议、析产书,也没有其它两个兄弟的签字。现父亲已过世,母亲健在。但老房子在2010年的
我是被抱养给我现在的父母抚养的 户口跟他们在一起 名义上是父母和子女的关系 但是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生父是养母的弟弟)但是我的养父从小对我不闻不问 没有尽到抚养 教导和照顾的责任 也长期没有住到一起过 请问我对我的养父还有法律上的赡养义务吗?
城镇户口,之前是农场的职工,分有一个约30平的房子,没有房产证!现在该职工已退休,育有一女儿。该房屋破旧不堪,女儿能否推到旧屋重建?重建后如果其父亲百年之后房屋是都会被政府收回?如果不重建其父亲百年之后后女儿对该房是否有继承权呢?烦请专业人士指教,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