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底去上班,在十字路口一老头开着拉货的大电瓶车闯红灯,结果与我的车子相撞,最终,开车的老头骨折住院,出院后又在家休息了2个多月才完全健康。车祸时,他车上另外一个乘客就轻微的摔伤,配了点药在家休息了几天就没有了事情。
后续处理的几点情况:
1、因为涉及最终医疗费用不大,问题也不是太严重,交警部门就判定我全部承担,因为在交强险范围之内;
2、两个老头都是60岁以上,都是退休年龄,且目前都有在工作;
处理中遇到的几个疑问是:
1、乘客的误工费、医疗费及护理费,需要我支付吗?因为毕竟那是电动拉货三轮车?应该是只能拉货不能搭乘人的吧?
2、开车老头的因为已经到了退休年龄,所以保险公司是不承担了,交警部门要我们私下协商解决,可是对方大开口,医院总共开具的3个月病假单,他们要我支付1万的误工费及护理费?这种可以有个什么赔付的标准可以让我参考一下吗?
2楼的律师没有看清楚文章说明,那个乘车的人也是个60岁以上的老人!
在一场交通事故中,我撞伤一患有糖尿病多年的退休老人!导致其肩膀粉碎性骨折,已送往医院治疗!交通事故责任鉴定中,我负全部责任!现在我有3个事情咨询一下!①请问,在老人在住院期间是否存在赔偿误工费的问题!②该老人已有医疗保险,在治疗当中医疗保险支付一定费用后,我需要支付所有费用,还是除开医疗保险外产生的
我母亲在过人行道途中,被酒后驾驶无证无牌的摩托车撞到,造成头颅骨外伤,肺挫伤,肾挫伤,肋骨骨折,小腿骨折。在医院抢救14天死亡。在抢救期间多次找肇事者索要医药费无望,死亡后交警出面勉强送来7000元钱发丧。交警的责任认定是肇事者负全责且过错程度严重。双方同意调解,第一次调解我要求先付给医药费和丧葬费,再协
我妈(今年刚好60岁)在一次交通事故中受伤,膝关节骨折,胫骨平台塌陷,出院后做了伤情鉴定,出院三个月不能动,还须另行一次手术取出固定支架,准备和肇事方做个了断,谁知在交警大队事故处理时,说六十岁以上的老人没有误工费,连营养费等都没有,就一个护理费,三个月3*30+15天(取钢板二次手术所需天数),第一次住院一
我的岳父在闽清受雇于挖沙,在挖沙上船过程中,由于船身开动,导致不慎跌倒,造成脊椎断裂,住院治疗后,现回家修养,但医生说至少要两个多月躺在床上,不能做运动,而且恢复以后不还不知道能不能再做体力活(体力活是他的收入来源),雇佣方有两家,一家是雇拥挖沙的,别一个是船主,现在他们只肯负责所花费的医疗费,并说
请问在老人有退休金的情况下,是否子女还必须给赡养费?父亲是一个相当不负责任的人,我们的关系不太好,他抽烟、喝酒、打牌、玩女人,在退休金不够花的情况下,还想向我索要赡养费,我觉得给他这样的人我很不情愿,所以想咨询一下律师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是必须给?还是退休金达到一定数额就必须给?或者是其他?谢谢!
14号晚上在上班的时候客人不多我就站在台阶上脚挂在台阶边缘晃啊晃的,那个男的同事来会几次被踢到了瞪了我眼,平时就讨厌他所以也就没有搭理他后来又被踢到了。他是指着我说现在不和你说下班再说,可我确让他现在就说明白,他是走了可我还跑过去就是让他说明白,他说现在有客人不和我说,可我还是不以不饶的就是让他说明白
农村老人退休后的耕地,自己想要再耕种,是否要每年向政府缴纳承包费?
我家是吉林省四平市辽河垦区的,我母亲1998年分到一口人 的耕地,当初合同是承包30年,没有退休前不需要缴纳承包费的,2001年退休后,自己想要再耕种却要向地方政府缴纳几百元的承包费,【农村土地承包法】我也看了,也没有看见有什么条例规定要缴纳什么费用,哪位明白这件事情的请帮助回答一下,要是缴纳费用的话,在什么
在一次交通事故中(我的车辆是属于挂靠旅行社的)车上有10名乘客轻微受伤,经照片检查、治疗,当日回家,后续一次(无医生证明建议休息),现伤者要求给付误工费、精神损失费。请问我是否需要赔偿误工费、精神损失费?
如果我想和这老人签订买卖合同是否有效?过户后是否有效?其子女如果反对是否有效?这合同是否需要其子女同
律师您好!我想问下关于安置房买卖的问题,我想买套安置房且那套房子有房产证,但产权人登记为老人的,这老人现想卖房子,而她还有几个儿子,现问如果我想和这老人签订买卖合同是否有效?过户后是否有效?其子女如果反对是否有效?这合同是否需要其子女同意才可生效?需要做公证吗?希望律师能给个具体的程序和我需要提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