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因为不需要其中的一个部门,将这个部门的人员全部解雇.这些员工全部都在2008年已经签了无固定合同的.但公司先以调岗方式调动员工,员工不与公司协商,公司以协商不行再以终止员工合同方式解雇员工.公司调动员工岗位是否合法?解雇员工是否合法?公司如何补偿给已签无固定合同的员工?谢谢!
我在一家流行美的加盟店里做员工。老板说先试用我一个星期。一个星期后老板就说我人品蛮好的。问我要做下去就留下。不愿意做的话你现在就可以走。但我做了一个月后。老板就解雇了我。我听别人说劳动法律里有一条是老板聘用员工时如果在满一个月后不签合同就自己生效签订一年的合同???望贤才给予明确的正确观点
员工离职后,公司误给多缴交一个月的社保金,该金是否由员工个人承担
本人在***超市就职,于7月31日提交离职申请,离职日期到8月31日,今日去结算工资的时候,人事部告知我公司己给我缴交了9月份的社保金,现要求在我工资里扣除9月份的社保金全额282元,请问该公司这样做是否合理
我在一家台资企业行政保安部.现公司某部门出现一个问题;该部门员工没有亲自堤交辞职书.而公司已把工资算
我在一家台资企业行政保安部.现公司某部门出现一个问题;该部门员工没有亲自堤交辞职书.而公司已把工资算好叫他们领取工资.他们都说没有辞职我们不领工资开且厂牌还在本人手里怎么辞职了呢/而现在公司又岀了通知该部门员工不准打卡不准进入生产车间并下令公司全体保安必须埪制好此事我想请教我们该怎么做/
我们公司 一个部门 私自扣除了部门每个员工的100快钱作为奖励 这样合法么?不合法跟哪条法律相抵触?
我们部门领导决定每个月扣除我们没人100快钱 我们总共10个人 就是1000快钱 这1000快钱 根据我们当月的表现 来分配 表现好的返还你这100 或者多奖励100 表现不好 这100没了 这样合理么??很困惑
我们是派遣工,本来工资就少得可怜,上面领导发话要每个工作人员的绩效奖来做比较,得第一名的就会多得那百分之十,反之落后就扣百分之十,加班没有奖金,出问题就扣钱,但是正式的职工不用拿钱出来做比较,我们就要拿,不公平,我就想知道他们有那权利乱支配我们的工资吗?
本人在公司工作3年多,在今年7月中因公司形象改变需要更换工衣,需要员工签定一份协议书,从穿这套工衣15天开始计折旧费 工衣总价1400多元,做够2年免费,不够2年的都要将工衣折旧,比如穿了一个月的就要赔偿工衣价值的24分之23的价钱以此类推,就是穿得时间越短折旧越多,规矩是这样 但是由7月到10月中离职的同事没有一个
我司是一家港资公司,但是对于我们大陆员工实行扣押一个月工资,本来每个月25号发工资,但是从来没有那么准时的发过工资,请问这是否违反了劳动法规呢?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去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公司派我到外地工地出差,在外地工地被轿车撞伤,交警事故认定书,轿车司机负主要责任,公司负次要责任。我无责任。出院后,我向公司同时要赔偿,公司是否有权解雇我
我在一家超市上班,在12月15号递交了离职单,按照正常情况我应该是在今年的1月15号那天做完后才走人。不过在这一个月中我同一个科的一个员工被怀疑偷了超市的东西被开除了,这件事跟我没有任何关系,公司人事却说由于我已经递交了离职加上我们科发生这样的事,就让我跟着走人了。他说他这样强制性让我提前走人是合法的是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