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网上找到一家邦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办理前他们叫我办理了一张工商银行卡和2代u盾 办理好了他们又说我办的是新卡没有流动资金然后叫我充钱到卡里 我就充了两千 结果第二天钱就莫名其妙的跨行转账出去到了一张建行的卡 然后我就问他们 他们就说是银行审核动用的 到时贷得款了就会返还的 然后他说通过银行
有一天我在网上看到一个无需担保物抵押的贷款公司,我就联系他们了,他们先让我交1000元的抵押金,我交了然后呀们给我传真过来了一个贷款合同还有一个太平洋保险单,然后我就签了字按了手印,给他们发过去,然后他们又让我签一个公证书我也没细看就签了,签完发过去他们又让我交4000元的公正费,我就不交了,他们说我违约要
双方签订的合同时没有双方当事人在场,是通过传真过来公章是黑色的,一方在传真过来的合同上加盖公章后再传给对方,这种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谢谢!
我在网上找了一家贷款公司,贷款公司给我传真了一份合同,没注意看,填好和身份证复印件一起给他传真过去,他说要1000块的激活金,我没交,他说有法律效应的,怎么办?他会不会告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