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老公自由恋爱于2009年9月11日登记结婚,婚后生有一女(2010年1月10日出生),现在因和老公家人做事方式不同,两人感情不和经常吵架而想离婚。女儿现在在老家,老公的父母在带,我们在深圳经营一个小手机配件店,月收入3000-4000。想问如果现在离婚,女儿可否给我抚养,扶养费如何计算。谢谢您。
我和前妻协议离婚八年了,孩子归我扶养,房子给孩子,房子是公房没有产权,孩子今年十八岁要房子,我可以不给她吗?如果我现在把房子的产权买下来按照法律会怎么分?
我婚前的房子是我父亲的名字,结婚四年后我卖掉婚前的房子又购置了一套房,我现在想离婚,请问现在住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妻子要求分割财产她有权分割吗?(备注婚前的房子是我父亲的,此套住房是卖掉婚前的房子购置的?孩子与房产有关吗?什么样的证据才算是对个人的赠与。如果分割是怎么分割?如果现在补书面协议的话有
各位律师好,下面我把情况进行描述,希望得到各位律师的准确答复,谢谢。 我与妻子结婚两年零三个月,现因感情不和需要离婚,我们在提出离婚之间进行过沟通,女方觉得是我逼迫她离婚,而事实是我想解决婚姻间存在的问题,因为这些问题已经导致夫妻之间没有了感情,在女方咨询我是否对女方有感情的时候,我回答“由于经历
她在外地,我在本地法院提出上诉,本地己经快开庭了,但是法院通知我又不开庭了,原因是对方把档案转到她所在的法院,还需要立案吗?我又通过律师到她所在的法院立案,三个多月了,还没有开庭?为什么?
我是男方,2009年七月女方提出协议离婚,无共同财产,男方不拿抚养费,孩子归女方抚养.一直到今天为止,中午孩子放学后都在我负责接送照顾吃饭,下午有女方照顾接送,但是现在女方以我不拿抚养费为名要我全天负责孩子的接送照顾,因为时间问题我未应允.女方说不拿抚养费就得管孩子,不管就得拿抚养费.我不是逃避责任
我姐已经离婚了,孩子由我姐带,离婚有4个月了,孩子快两岁了,但是男方就只给过一个月的抚养费,去要抚养费,男方不予理睬,要怎么做才能让男方按时给生活抚养费呢,可以一次性把生活抚养费全给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