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亲戚 的父亲已经过世,留了2栋楼给他,但是目前房产的名字还是他父亲的,没过户到他名下。5年前我亲戚通过摇号获得一套经济适用房,我和亲戚签到协议,5年后过户给我,房子的所有费用包括首付,月供,都由我出。今年 3月1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实施。请问,我亲戚他父亲留给他的2栋楼是不是一定得去登记啊,如果登记了,他的这套经济适用房也的登记,那对我的过户是不是影响很大,到时 政府是否会收回这套经济适用房,我该怎么办?
请问婚后一方父母全款购买经济适用房登记子女名下也是属于子女个人不动产吗
新婚姻法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请问婚后一方父母全款购买经济适用房登记子女名下也是属于子女个人不动产吗?
各位律师:大家好,我的房子是2014年7月底与开发商签订的不动产买卖协议,是一手房。目前已经提交银行做按揭,按揭尚未批复。我去房管局查询过有我的名字。请问还需要重新做不动产登记吗?而且我又是未婚。流程是怎样的?越详细越好!
父母有购买一套中国科学院在京研究所的房子,有房产证,为经济适用房,单位说不能上市交易。请问这种房子是不是央产房中的经济适用房(中科院应属国务院直属单位)?这种房子能不能过户给子女?能不能作为遗产由子女继承?如果可以过户或继承是不是要交很高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