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好,下面我把情况进行描述,希望得到各位律师的准确答复,谢谢。 我与妻子结婚两年零三个月,现因感情不和需要离婚,我们在提出离婚之间进行过沟通,女方觉得是我逼迫她离婚,而事实是我想解决婚姻间存在的问题,因为这些问题已经导致夫妻之间没有了感情,在女方咨询我是否对女方有感情的时候,我回答“由于经历了这些事情,感情大不如从前,基本没什么感情可说”,所以女方提出离婚。当时我没有作出直接答复,而是过了两天再三考虑,也是经过了其冷漠态度对待才决定离婚。 后期,在谈到财产分配问题上,我们出现了问题。现女方想要房子!(房子是我婚前贷款购买,房屋总价110000元,首付29111元,首付比率在27%左右。产权证和土地证均在结婚登记前由国土部门发放到我手中。)而按照婚姻法来讲,我查阅相关资料,这种情况房子的判定属于一人的婚前财产。重要在于,是我一人出资购买、产权证发放日期也在婚前,我与银行只是债权人的关系,房屋所有人已经归属我个人。而后期偿还贷款属于债务,如离婚,按照法律规定,不应该她可以分配的我房屋。我想确认一下,我国相关法律或长春本地的相关案例,我这种情况如何处理?另外,关于房屋增值部分的处理办法(房屋增值现在都属于金融危机和不健康的房地产价格攀升造成的,并非共同经营或其它原因的增值)。 其它物品我都可以不计较,重点就是房子的问题。另外,女方在与我非婚姻期间,做过一次人流,且在非婚姻期间吃过避孕药,现女方查出自己为输卵管堵塞,女方要求我必须将其治疗好,然后再离婚。而在婚姻两年多期间,我共计出差六个多月,并未时刻在家,也没办法找出其是否有其它方面的问题。另外,在处对象的时候,这个情况前提是我没有逼迫她去吃,而且处对象期间都是成年人,有自主的权利。现在女方家长就是认定,是我一手造成的,但这个也没有证据就是说我造成的。如果我们离婚,对于这个问题,我如何处理最合适,如果我不带她看病,女方起诉离婚,包括分割房子问题上,对我有什么样的坏处。 恳请各位律师帮忙解答,谢谢!
婚前他父母给我们钱买房,由于不够先结了婚,婚后我娘家补足房款我们买了套二手房,房产证写的是我名字,婚后有了孩子他不务正业,好吃懒做对孩子和我不负责任,打人,我提出离婚,现他要房子,还要我平分婚前他的债务
为一件小事老公打我致使我右手骨折想离婚,但有知具体程序。我们有一女儿和一儿子,2009年购买商品房一套(现还负债二万),我的手还在医冶中,想咨询若离婚后财产的分割和孩子的抚养问题。我能要求儿子跟随我吗?他的收入原本就比我我高,现因手受伤,不知道还有没有工作能力,我能要求他出孩子的抚养费吗?
我与妻子本有一套住房因房子下水道有毛病经常反水所以在2008年卖掉了,但因买私产所以房产证一直没下来,只与买方签了协议,妻子也在协议上签字了,现在我们夫妻感情破裂,我已起诉离婚,现在如果妻子在房产证下来以后拒绝签字过户并要求分房子的一般产权我该怎么办?
06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当时前夫未到场,法院没有支持财产分割,房产证上是前夫的名字,现在我还可以起诉吗??如果他不到场法院是不是又会不支持?
我和某女登记1年半,对方怀孕后私自流产并偷走家里值钱的东西去了外地,开始其强烈要求离婚,但现在又不愿离婚,声称要离婚费才离婚,其目的是要多分财产,现在有以下问题请教: 1.她怀孕后私自流产,但没有我证据,她推说是意外流产,但她提供不出事前或者事后去医院看病的病例或者医院的诊断证明,是不是根据其明显不合
已经被法院判离婚了,现在立案受理分割财产,请问我是否要递交一审材料因为是冤案,因为是第二继承人现在霸占了我前夫名下的财产,现在要我递分割财产证据说是否婚前财产或是婚后财产。现我只递婚后财产证据。证明是婚后的财产与没析产,但是凡是有开头有结尾,如果没有第三者我的家庭就不会散,幸好我是婚后财产,如果是婚
为感情不和的问题决定离婚 男方打算要回彩礼钱10000元人民币,我方有新买的家具价值20000人民币和陪嫁的嫁妆价值一万余元男方声称我要想要回家具就要把彩礼10000元和结婚戒指还给他的这个要求我可不可以告他成功率高否
我婚前的房子是我父亲的名字,结婚四年后我卖掉婚前的房子又购置了一套房,我现在想离婚,请问现在住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妻子要求分割财产她有权分割吗?(备注婚前的房子是我父亲的,此套住房是卖掉婚前的房子购置的?孩子与房产有关吗?什么样的证据才算是对个人的赠与。如果分割是怎么分割?如果现在补书面协议的话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