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承包土地一块 合同期限为三十年 交纳了十年的土地承包费 合同起止日期为200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 该土地共使用了三年后因建设高尔夫球场而被征用 赔偿金只赔偿了地上附着物 请问我在合同期内未使用的合同期限 可不可以要求赔偿
我的父母在江苏武进农发区承包鱼塘多年,现在那边搞开发,100来亩鱼塘被强制征用,并且限定的搬迁事件非常之短:3月7日接到口头通知,3月10日就已经鱼塘就已经被填埋,去年养了一年的成鱼以及原本打算今年饲养的鱼苗几乎全部被埋,至今没有得到任何补偿,现在家里人水深火热之中。我们要如何维权?请求律师的帮助!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就是我承包了我们生产队的一块土地,承包合同是30年,现在使用了15年了,还有15年,但是所承包的土地被依法征用了,所得的补偿费由谁来享用?我?还是生产队?再就是如果双方享用,我该拿多少?
事情是这样的,我家户口从原来的村落到了现在的村,依然是农村户口,也没能在现在村取得承包土地,现在由于修建高速公路而占用我家原来村的承包土地,请问我家还能领取土地征用补偿吗? 宋律师,还有就是我们原来村当时没有给我们办理这个土地承包证书,我们全村人都没有土地承包证书,那还能向村委索要补偿款吗 ?
您好! 本人在农村有承包土地,期限30年,土地承包证上的名字是本人。承包期内,由于本人有其他事物要做,则基本上没有管理自己的承包地,本人弟弟要利用此块土地进行水果种植,因此便口头允许让其使用,切每年分文不收,无偿让其使用和收益。在弟弟无偿使用15 年后,现在,本人承包的土地国家要求依法征用,并且给征地补偿
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为建设公路对各个村征用土地,涉及到土地上的果树赔偿问题,按照每棵果树固定价格赔偿计算后,把总的赔偿金额打折赔付,打了6折,在别的镇就没有打折措施,请问这个打折合理吗,有法律依据吗 ,是不是由镇里就能决定,如果合理,其他的4折到哪儿去了是不是该让受征用的人知道?
我在10年前承包100亩废旧窑坑,合同签订30年,投入大量资金复垦为良田,种植了果树,葡萄,坑塘养了鱼,还没见效益,。今年被政府征用,每亩赔偿6000元,我还有20年的使用期,这笔损失该有谁赔偿给我,是发包方,还是政府。,
本人只有十岁,前两年因读书方便转为非农业户口,后来国家禁令非农业转农业户口,我只能转回本村本组做一个非农业户口的村民,我的祖辈都是农民,我本人有土地承包书,我是未成年人,没有任何的经济来源,父母都是贫穷农民,国家土地征用我能得到补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