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朱秀君律师对本人2月22日土地咨询的答复。 我们对“宅基地上有建筑物时,是可以争取的”。尚有不明白的地方: 宅基地上现在还有建筑物,原耒是几间一层房屋,现已在上面加了层,变化不大。房屋有些状况:部分房屋的共有人85年前后将房屋卖了,其他房屋共有人不知情,也没有书面同意,不知该房屋卖买是无效还是有效;根据法律规定宅基地使用权是不准卖买的,“地隋房走”的说法或做法违反《宪法》,十八大四中重申“坚持依法治国,首先是坚持依宪治国”,在实际问题上不能贯彻执行,将法律架空,网开一面?恳请朱律师予以答复。谢谢!
请问在1951年颁发的土地房产所有证现在还有效吗?是否是新的房产证出台,老的房产证就自然无效了呢?
我家以前是地主成份,土地改革时期没收了好多土地,但在土改结束后,1953年当地人民政府给我们家发了一“土地使用证”还有一“土地房产所有权证”。由于当时家庭成分不好,父亲又是右派,使我们家的土地和房产被别人或单位无偿占有和使用,该土地并没有被征用,现使用的单位也没有土地证,直至文革结束后80年代初才摘了“帽
我祖辈一房屋,59当地建百货大楼,借我家老屋给拆迁户住至今。因历史原因(家庭成分工商兼地主),不敢主张权利。79年开始我们找大队、人民公社、县政府。政府在我们无法出示房屋所有证时,给了个答复。现我找到了房屋所有证,我们该怎么主张权力?
1951年的“土地房产所有证”还有用吗?我家是潍坊农村的,因为面临农村旧村改造,要拆迁,现在我家房子的占地面积比“土地房产所有证”要少,所以要咨询下,希望帮忙查查。谢谢
您好!我家有1块地\'并持有1953年县人民政府颁发的(土地房产所有证)
您好!我家有1块地\'并持有1953年县人民政府颁发的(土地房产所有证)。地上没有建筑物\'只有在地上种植了树木。现在有个单位在我家地块上前台了,前台说没我身份证,我该怎么办?还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