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人在工地挖下水管道中由于承包方没有设置安全措施,造成塌方亲人死亡,亲人已经根据当地赔偿标准算出金额,但其小孩未满18同岁,又有精神疾病生活不能自理,对于亲人小孩承包方应该做出怎么样的赔偿~~~ 对其劳动能力需要进行鉴定 这种情况可以引用哪些法律
我们有一个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在管道预制厂发生:钢板吊装时,吊车臂杆近高压线后,地面起重人员触电死亡,请问此类赔偿该如何正确解决和赔偿;他有三个孩子和正带身孕的妻子,家中为独子,上有父母等家基本情况,现离2011年1月1日不远,请问如何赔偿更为合理及对方接受
我的一位亲属是一部重型自卸卡车车主,于2011年11月5日在一个体维修部更换轮胎。轮胎更换完后,要将换下的旧轮胎装上车厢,车厢升起后,维修部老板找来一个长60多公分左右,直径1.2寸,两头扁平的铁管与他一起将车厢后槽抬起,把铁管支撑在车厢后槽和底板之间。结果造成铁管打滑脱落,车厢后槽(大约500多公斤)砸下击中车
三股东合伙经营一家漂液厂,证照齐全。其中我和另一名股东的女婿直接作为生产工人进行生产。2010年上半年,经三股东同意,增加一名工人专做洗浆工序,月工资1200。11月,我因生病不能坚持上班,于是我生产这一道工序由我本人每月出资400元请新进这位工人生产。在其后半个月的一天,由于厂房氯气输气管意外爆裂,这名工人在
临时工干了两个月,上业班途中遭遇车祸当场死亡,企业是否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我弟在一企业当临时工,将近两个月,晚上上夜班途中骑摩托车被一辆出租车当场撞死,是否可以申请企业按工伤予以赔付?企业应赔付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