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上班上四年多,生育险有交,现在产后五个多月了,由于身体不适,想辞职,目前在1月份住院单据等保险手续已递交社保局,公司说要到5月份才下来,产假期间,未发基本工资,请问我现在辞职后生育津贴下来了我还能拿到吗?
我于2012年6月中询到9月中询期间休的产假,产假期间公司有发放工资给我,也有购买保险,现社保公司有追溯生育津贴这一块〈追溯2011年7月1日到2012年31日期间生育的生育津贴〉,公司现在以产假期间已发放工资为由,拒绝为我办理生育津贴,请问这样符合规定吗?
请问是在哪一条法律的哪一个条文? 请专业的律师来回答, 不要只是回答可以或不可以 , 这个网站难道没有一个专业的律师可以回答的出来是哪一条法律吗? 竟然还有人敢回说 咨询某某部门 這樣的無意義的回答 , 那你这个律师是当假的吗? 沒有能力回答的就不要廢話留言了
公司缴纳的生育保险基数为上海市社保最低基数,意味着我领取的生育津贴会比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我能要求公司补足吗,公司可以拒绝吗?
您好,请问:目前我在休产假,马上产假就要结束(11日报到恢复上班),生育津贴即日申报到fesco,fesco说自申报之日起2个月内会打到公司账户。我想11日辞职后在家带孩子(因为没人能带,家里是老人看不了)。请问辞职后这笔生育津贴公司是否应该给我?多久之内给?如果不给我劳动仲裁是否有用?
1、女28,男29生育,剖腹产,一个女孩,产假是多久(可以领多长时间的生育津贴) 2、公司按照在职期间工资标准发了三个月工资,在就停发了。然后社保局报销的生育津贴,公司以已经给发了工资为由,扣发,作为公司己有。 3、哪些是我应得的,可以争取的。
情况是这样的:本人是A公司员工,劳务派遣到B公司工作,已经工作一年半,A公司与B公司合同期到11月30日结束,并不再与B公司续约,正好本人从12月1号开始放产假,现在想咨询两个问题: 1.如果AB公司在我放产假期间解雇我,我是否可以提出赔偿?应向哪家公司提出赔偿? 2.如果现在有C公司接收我帮我买了社保并与B公司签了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