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7月贷给开超市的老板30万元。月息24%。那个老板之前还贷了很多人的款,有4千多万。都没有归还。现在超市倒闭,老板脑溢血住院。我该怎么办?现在公安局经侦大队让我们这些受害人做了登记,报案。把欠条的复印件给了他们。说是要集体起诉。请问有集体起诉这一说吗?公安局这一说法是否可行?另外,我该怎么办,才能拿
合作伙伴借奥优灯饰公司钱5年了,怎么都要不回来,请问律师怎么办?
因为都是以前一起合作做重装这的,150万元,5年怎么都要不回来、因为比较熟悉,借据也没写,现在想要回来有什么办法可以把钱追回来?
2006年带着一帮人在船厂下属的焊接修配厂干活,当时合同上写的所有人的工资是17万元,结果活干完以后只给了2万元,剩下的都没给,说是没钱。后来再去找,领导换人了,要钱就更难了。找了人社局,人社局也开了条督促办理,但对方还是以没钱为由拒绝还钱。这钱该怎么要?如果打官司的话,胜算有多大?需要花多少钱?大概要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