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再婚后,所签婚前财产有无效,如果父亲已故后,财产该如何分配?
母亲前两年已故,留下三子两女,父亲在母亲走后三个月娶一继母,因父亲再婚时是背着子妇再婚,故婚前与五个子女间有签定一纸婚前财产证明,但只是父亲与子女这间的证明,有叔伯做证,证明现有房产,车子,公司属父亲及五个子女,生母死后公司由长子管理,父亲只是一种形式上的管理存在,继母结婚两年后生育一小孩,继母与她已故老公生育
父亲再婚后,所签婚前财产有无效,如果父亲已故后,财产该如何分配?
母亲前两年已故,留下三子两女,父亲在母亲走后三个月娶一继母,因父亲再婚时是背着子妇再婚,故婚前与五个子女间有签定一纸婚前财产证明,但只是父亲与子女这间的证明,有叔伯做证,证明现有房产,车子,公司属父亲及五个子女,生母死后公司由长子管理,父亲只是一种形式上的管理存在,继母结婚两年后生育一小孩,继母与她已故老公生育
父亲再婚后,所签婚前财产有无效,如果父亲已故后,财产该如何分配?
母亲前两年已故,留下三子两女,父亲在母亲走后三个月娶一继母,因父亲再婚时是背着子妇再婚,故婚前与五个子女间有签定一纸婚前财产证明,但只是父亲与子女这间的证明,有叔伯做证,证明现有房产,车子,公司属父亲及五个子女,生母死后公司由长子管理,父亲只是一种形式上的管理存在,继母结婚两年后生育一小孩,继母与她已故老公生育
再婚丈夫去世后,留下遗言,把所有财产留给他儿子。是否我真得一无所有。房子是婚后拆迁我们买的(用他的住房公积金),我下岗在家,照顾家庭,请问,这个房屋我有处置权吗?是否由他一人说了算?
我舅舅于几天前突发脑出血去世,留下一个十四岁的儿子,他与现在的妻子是重组家庭,女方带有一女,双方之间没有共同孩子,并于两年前离婚并领取离婚证,只是还住在一起。家里有房产一处,修理厂一处和铺面两处。我舅舅于05年时写过关于离世后的财产分配的一张声明,但那时房屋贷款还未还清,现在已经全部还完,那么那张声明
我的丈夫是二婚(其有一女已判给前妻),我们结婚后现生有一子,目前我们每个月给其女儿的生活费是500元(04年他们的离婚判决书上要求我丈夫每月支付250元,后来涨到350,09年时涨到500元,另外学杂费医疗费等另算,一人一半,当时他为了女儿净身出户),由于他非常喜欢女儿,平时买手机,交话费,过生日以及放假旅游等等一
准备再婚时男方说他有一套房子,在他在第一次婚姻时买的居住权,在他离婚后他购买了产权。 现在我准备跟他第二次婚姻,他并未发表任何说明是关于他儿子在该住所的继承权。但是他说:这套房子如男方先死,女方只能拥有居住权,住到死亡后就会被他儿子收回。他说是婚姻法规定的,请问真的是这样规定的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