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人** ,10年10月份进入一家私人快递公司工作。当时签订了一份手抄协议,内容为工资等事项,其中写明不做满半年,最后一月工资不结算。工作了1个多月后,发现比同行业其它快弟公司工资较底且工作量重,于12月中旬提出辞职。老板当时不同意,坚持之下,于12月31日离职。当天只结算了小部分工资,老板以月底钱不够为理由,推到1月15日结算。离职期间老板多次以年底人手不够要求回去帮他,没有同意。1月14日到公司结算工资,老板说有3个送出去的快递件,客户未收到,不结算工资。当场解决清楚2个快递件,另有1个快递件因当时客户单位没上班,交其物管保安处,后来快递件去向不清楚 。多次要求老板结算没有成功,15日与老板发生冲突。老板当场报警。请问应该如何处理这件事情?当事人,是我朋友。谢谢。
这是一件真实的事件,法院一审判决今天2008年11月5日已经结束了,但是这次的判决中,有不少的政治含量在里面,是的就是因为他和当地的劳模,因为他是当地承包商,因为官司打输就不在包地.还威胁村民官司打输所有损失要村民承担.在打人当天看见的人;都没有出来做证,所以原告没有证人而败诉.利用了农民利用了无知.而达到自己的目的.
2009 年12也份 因工资纠纷打了老板,老板当时 报了案 没有抓到当事人, 今天12月 抓到 当事人,我想问题 这样的案件,会怎么判呢,可以保释吗。现在打人的人被抓到看守所 ,请问 需要多久会 判刑.
在公司做业务,只签订了工资确认单,为1500+提成+驻外补贴,但是提成制度没写,驻外补贴金额也没写,说的是五百块钱,现在拖欠工资已经两个月,理由是公司有应收款没收,并且说不发工资,请问怎样才能要回工资,我怕去仲裁后公司故意降低驻外补贴和提成制度
我原在一国营单位上班,在去年八月份因事离职(五至七月份工资未发),在十一月份向该单位索要工资时,该单位以我有未完事项将工资扣压(我在离职时已将手上事宜移交)。我曾多次问过该单位负责人,我有什么事未了,可以过去办理,但他既不要我过去办理未了事宜,也不发我工资,请问律师我能怎么维护我的权益。
2010年7月10日,本人在广告公司就职文员一职。在职时填写过应聘申请表,同时对方口头承诺实习工资为980元。本人就职时曾上交过身份证复印件及户口本复印件。 辞职时公司答应一个月后会给予工资,可是却时时不给。直至今日,一直用“公司钱没到位”、“公司在装修”等借口推辞。甚至联系公司会计时也不接电话开始躲避
09年6月我和几个老乡在晋城蓝煜花园11号楼焊室内护栏1000米左右,到现在都没有结算,工资到现在没着落,在当年8月20号左右到市劳动保障部门交了用工材料,到现在没有解决,问我应该怎么办,到哪部门找,可以尽快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