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天津天成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国基全家诈骗老百姓1.6亿人民币逃跑美国已经十个多月了。经多方争取,公安天津西青分局以张国基非法吸纳公众存款罪立案。张国基旗下的天津天成制药有限公司和天津市天恩实业有限公司从建立到发展都是以非法吸纳我们的血汗钱作为基础的(张国基非吸历史在西青分局经侦处侦查档案中可查)。而提供给银行的贷款抵押物均是由非吸而来的资金建立的,因而银行抵押物的合法性同样受到质疑。现在光大银行已在天津高院起诉天成张国基归还贷款收回抵押,中国进出口银行也在北京铁路运输法院起诉要求收回抵押。我们曾经按照西青政府信访办的安排在西青法院起诉要求归还借款,当时法院受理。到半年应出判决书时,西青法院要求我们撤诉说政府介入统一解决,不撤诉就驳回。无奈于政府行为只好撤诉。我们曾多次上访市政府无果。近日西青政府组成处非办处理这个案子。2月9日由负责人、区政法委吴科长主持召集与受害人代表见面会,会上吴科长是这样说的:抓张国基抓不了,你们以为猎狐行动一猎就猎回来了吗?(实际上张国基就在美国天成的子公司他孙子张立哲处)还不止一次的说:我与张国基无冤无仇。并说你们当初存钱和我打招呼了吗?现在找我来了!对于代表提出的请政府协调各个银行和法院为受害人伸张权益时回答办不了;代表提问具备了什么条件才能处置那些有形的和无形的资产答复是不知道。老百姓遇上了这样的政府领导心里彻底凉了,政府领导甚至对党中央的追逃反腐大计猎狐行动持怀疑态度!面对坑害人民的经济犯罪分子却是“无冤无仇”,立场何在!这样的观念如何能够打击和制止经济犯罪?!涉及老百姓的切身利益除了办不了就是不知道!怎能心系人民?张国基的非吸行为由来已久,西青政府是了解的。政府授予他政协委员称号、天津市劳动模范,给他的公司冠之为五百强企业之一许多许多,政府的光环罩着他和他的企业,正是这些误导了老百姓,人们才将一辈子的血汗钱借给他建设并发展生产。目前政府领导的这种态度不由使我们回顾起中央领导对于反腐追逃问题的讲话:“一些地方政府领导不愿意让那些经济犯罪分子回来”。说明这个事件和腐败有关联!
我们的要求是:一、缉捕张国基。二、张国基的全家资产自始至终包含着非法吸纳的我们的血汗钱,要求法院在审理中必须考虑受害老百姓的利益。请求律师界人士为我们指出明路。谢谢!
已经报警。曾经在当地法院起诉,政府要求撤诉,不撤诉就驳回。
我爸帮一个私人老板搞建筑基础,私人老板是从当地的俗称“房东”那里接的民用建筑,应该没有合同等内容。现下欠了我爸的钱,我爸那里还有其他工友,现在这名私人老板已经逃跑,都是苦力钱啊!!!我们该如何维权?(注:和这个私人老板老家是同一个镇里的,我们是否可以通过我们当地的相关机构维权)
我朋友开挖掘机有操作证,出事故结果死亡。老板逃跑,这个老板求
我朋友开挖掘机有操作证,出事故结果死亡。老板逃跑,这个老板求不属于犯罪
民营企业老板借老百姓钱不还,有借条的,问老板返款,他都说现在没有钱
民营企业老板借老百姓钱不还,有借条的,问老板返款,他都说现在没有钱,我该怎么做才可以拿到自己的钱啊谢谢律师支招
你好!我有一朋友给人开货车,于一个半月前晚上撞死一醉汉,由于当时心情慌张,加上受老板教唆,当时开车逃跑。之后自首,现已入狱,老板一开始露面,现在已逃跑不敢露面,现在还未立案,请问一下,这种情况我的朋友该负什么法律责任,谢谢
我在工地承包铝合金安装没有和老板签合同,转包给他人,他人也欠款逃跑
我在工地承包铝合金安装没有和老板签合同,转包给他人,他人也欠款逃跑,我需承担法律责任吗?老板给我的钱都有工人签字?
开始上班的时候说工资按月发 ,后来没发,一直拖到年底,只给了一部分。剩下的说到明年开工后再给,当时没有劳动合同,全厂的工人都这样,都没给清,求助该怎么办?
我朋友的妈妈碍于公司老板的面子替他们老板借钱,落款是她自己的名字,还有担保人,但是老板后来写了一个条子证明这钱是他自己借的,与我朋友妈妈无关,但是条子被弄丢了。老板当时借的高利贷,还的利息差不多已经够足本金了,现在老板自己逃跑了,高利贷的人向我朋友的妈妈要钱,威胁说要起诉,请问我朋友的妈妈有可能赢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