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到检察院公诉科,证据确凿却不给处理怎么办,应该到哪里去告
刑事案件,已经经徐州司法鉴定确定为轻伤二级,证据确凿,目前已经到检察院公诉科进行起诉,但是已经超过两个月一直没有给处理,多次询问原因均是正在落实材料,证据材料均是以派出所、县公安局交上去的,证据确凿的,为什么还不给处理?这样情况是否违法?烦请协助帮助,非常感谢!
09月20日下午开车与人追尾,后斗殴,斗殴过程中警察到了,警察拉开打架双方的时候我方有人碰到警察一下。当日我方被拘留四个人,10月19日批捕。涉嫌寻衅滋事,妨碍公务。对方一个都没抓,三份轻微伤报告。派出所诱供!让我们一人签下三张空白纸张!一人签对方三份轻微伤报告!拘留时发调查信函至家属,批捕没有接到任何通知
你好,我想问一下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移交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标准是什么? 具体情况是这样的:我被一个人用刀砍伤4处,其余多处擦伤。伤口集中在头部。头上有一个刀口,缝了两针,脸上有两个伤口,一个缝了两针一个缝了四针,手指也缝了两针。头上还有几处小伤口没有缝针。 凶手当场就拿刀跑了的,我也向派出所报案
刑事司法实务中,常常发生检察院在一审判决宣告前,以事实、证据发生变化为由撤回案件的情况。这种情况的发生一般是因为,检察院的某些行为在法律上站不住脚,为了避免受到追究而采取的权宜之计。这种行为往往会使案件悬而不决,进而加大对被告人权益的侵害。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怎么保证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应该由检察院公诉的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网上在逃,公安机关是否就不用把案件往检察院那里送?
应该由检察院公诉的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网上在逃,公安机关是否就不用把案件往检察院那里送?
案件已经终结,应该提请检察院批捕,交检验院公诉,但公安机关却以涉嫌刑事犯罪网上通缉嫌疑人,是否合理?
案件已经终结,应该提请检察院批捕,交检验院公诉,但公安机关却以涉嫌刑事犯罪网上通缉嫌疑人,是否合理?
我被介绍所给骗了我应该怎么办,请大家给我帮助 给我意见怎么处理。急。急
我在2014年9月25日去介绍所去找工作他们当时保证是你只要是我们指定的地方去工作。工作满18天奖金2000满一个月再给1500一起就是3500这个是和广里的工资没有任何关系的。工厂的工资照发。这是我们介绍所给的奖金。我也没有和他们签合同只是口头协议 手里没有证据 我现在应该怎么办,他们说不给我钱 警察过来说我没有证据不
征地时征地方本来征地是长18米,宽9米的征用土地,但是征地方在协议中写成了长22.2米,宽11米,而这块地本来宽只有9米,现在征地方说已经征了22.2米,他们架设电线杆和电线是属于他们征地范围内的,后来我们反映情况但是他们没有理睬将近半个月,没办法之时,影响耕地,放倒了电线杆,而电线杆还未架设成功,交付使用,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