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深圳已工作11年了,深圳的工作单位已帮我交了5年的社保,而我在南昌自已也交的近10年的社保了,并无间隔,现在我要辞去深圳的工作,是否能将深圳的社保合并到南昌的社保一起?
我04-05年在海淀一家公司工作,社保上到05年3月就没有再上了,目前找到一家新单位,我想让新单位给我续交社保,请问一下听说如果个人补交05年-08年的社保是要收滞纳金并且费用很高,我不想补交,就想从现在开始重新计算,可不可以啊?北京市的政策是必须强制补交的吗?还是可以中断计算的?我不是北京户口,是外地务工人员
我现在在太原工作,公司给交的五险一金,如果我去了北京工作,保险可以掉到北京吗?容易吗? 既然不能异地转移,像这情况,我最好怎么办呢?
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毕业后在石家庄工作了3年,然后去太原参加工作。因为太原公司不给管理户口档案,所以我就没有将户口转到太原;当然,石家庄的社保就因为户口没到太原所以就不能转到太原这边了。公司必须给用人交保险的,于是我只有在太原重新开社保帐户。但后来,由于某些原因,我又得回石家庄工作,请问在太原的这部分
有朋友问我相关问题,无奈自己完全不懂,所以来求助.谢谢大家的帮忙! 朋友亲戚买房随迁入了深圳的户口,并且自费交了社保. 但是在老家江西又是公务员,正常上班,也有社保. 这种情况下怎么办退休手续呢?是否设计法律问题?
我是抚顺市各体参保人员,今年到一家私企上班,公司给交保险但要求各人去办社保关系转移。当地社保局的工作人员给了一张养老保险基金转移通知单,要求工作单位加盖公章。可工作单位相关负责人说要社保局先盖章,公司才能盖章。回社保局那的人员一定要公司先盖章,双方都不妥协。我很困惑,我没接触过这方面的事,请教明白的
您好!我于2009年5月份在A单位办理辞退手续,社保转移单已开出,但苏州社保中心在2010年1月关于跨区域社保转移做了调整,由原来社保转移单变成了社保缴费凭证,现在我要求公司从新给我开具此凭证,但公司不配合,怎么办?(补充,离积后我一直待业在家,如今找到公司帮我代交社保,所以想将以前社保转到一起!)
我是陕西的社保,因为工作调动的原因想转到北京,陕西的社保中心答复可以转移,我的问题是北京的社保中心可以接受我这种情况的社保吗?如果可以的话应该如何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