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的贷款都是我一个人承担,3年共还贷63000.原告一直在娘家生活,工资一直在娘家用,而本人有两年基本靠借钱过日子。现在离婚,原告在法庭要求分割还掉贷款中的3万,另外还要求分割房子增值5万。合理吗?当初我买的一套小平方的房子是低价卖给她亲戚的,之后才买现在的,也是我独立购买的。请问我怎么样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谢谢
各位律师们,大家好!我现在有问题想咨询各位,烦请各位帮忙解答,谢谢!我们是2006年办理结婚登记的,2009年买的房子,但购房时是男方独自去办理相关手续的,女方只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货款时才去签过一次名,而且房产证上只有男方一个人的名字,房产证上面还写着“单独所有”四个字。另外,首付和房货也一直是男方一个人在支
一套现在价值35万元的房子,还欠住房公积金贷款15万元。请问:1、如果起诉的话,法院一般会对这套房子怎么进行分割呢?(具体怎么个分法?)2、是不是要先拿买方的首付去还清银行贷款,先把房产证赎出来之后,才能办理过户手续啊?3、可以要求先卖掉房子,然后夫妻双方再平分钱吗?
我是城镇户口,我老婆是农村户口,所以不能迁到农村。但是现在老婆居住地开始拆迁安置,请问安置时,我能分到安置房不?还有就是安置房以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还是属于个人财产?为谢
我想问个问题,关于离婚后发现之前有夫妻共同财产和不动产被侵占的问题
离婚时,由于没有找到房本,所以没有对房产进行处分,当时只指定了男方和女儿有居住权,,现在由于拆迁,男方不知道在哪里找出了房本,单独将房本上的名字修改成了男方一人的名字,并独自去拆迁处,分房子,请问,现在女方得知此问题,由于女方和女儿现在都租房子住,情况艰难,问是否可以为女儿要回一半房产,或者把房产证
事情是这样的,男方对女方不忠,发生婚外情并与人同居,女方为了保护孩子和自己的权益,将公房(无产权)的房产证更名为儿子的名字,当时男方知道此事情,并且男方知道此事的时间距今已超过十年,已过民事诉讼时效。 想请问您此房产离婚时是否列为夫妻共同财产? 男方是否已丧失追回房产的使用权利,即产权是否已归儿子
律师们,你们好! 我想起诉离婚,关于共同财产方面有些不清楚,请教各位律师。我和他自结婚以来,就是各用各的钱,他是个非常小气的人,可以说是专在钱里面的人,可以用要钱不要脸来形容。宝宝刚出生简直就把宝宝当成摇钱树,总想着这个那个送礼…… 结婚后,几乎没有用过他的钱,只是刚开始给我买了几件衣服,有时吵架他
我想咨询一下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是这样的,我跟我老公结婚前共同购买了一套婚房,我俩共同支付首付(其中我公婆也出了几万块钱),然后共同出资装修,购买家具家电等,婚后共同还贷(包括部分提前还款),现在还有少部分贷款未还清。我们结婚4年多了,我一直有个心结就是房子的名字写的是老公的名字,也是以老公的名义贷
父母面临拆迁分房,房产想写儿子姓名,目前儿子已婚: 一、请问以下两种情况是否算为儿子儿媳共同财产? 1、房产证登记父亲和儿子名字?是全算还是只有一半算?还是不算? 2、房产证登记儿子名字? 二、如果房产证只登记了父母名字,父母想房子仅儿子继承日后遗产需要去公证处吗?是采用赠与公证还是遗产公证对于日后过
我奶奶生前说将我爷爷的房子分给叔叔和爸爸,后来叔叔去世,现今爷爷生病不能自理,说要将房子给爸爸,想问一下,叔叔的女儿是否有权获得爷爷的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