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购买住房,双方签定了房屋买卖合同。其中合同条款规定: 第六条 其他事项 1、乙方在甲乙双方签定本合同的同时,将约定的购房款一次性付清给甲方。甲方收到购房款后,在本合同上签字,并立即将房产手续交到乙方手里。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上签字,就意味着甲方已经全额收到购房款,买卖合同立即生效。 请请问签定这样
合伙创业的合同一定得持双方签定的协议到工商局注册备案,才有法律作用么?
一方投资95% (占70%的股份) 一方投技术加5%资金(占30%的股份) 彼此并不了解,而且原材料供应由投资方负责,另有一家属进入 请问这种合作合适么?
我在XX公司上班,劳动合同有效期是2010-01-03至2012-01-02,现在公司改名称要重签合同,2010年10月14日去办理手续,公司新名称的合同生效日期是2010年11月1日,老名称的合同至2010年10月月底结束,并且签新名称合同时还签了一份给老名称的辞职信. 可是我在2010年10月14日到10月31日之间向公司提出辞职,并提交了辞职信,做到10月底
请问购买无产权的房屋怎么得到保障,我自己写的房屋买卖合同再去公证处能公正吗?公正以后有法律效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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