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做酒类销售的.8月份在某市新建了一个办事处,W任某市的销售经理.签了一份销售协议,期限一年,并交了1500元销量保证金,协议注明一年之内完成销售任务,销量保证金予以退回.并发了一批价值七万左右的货物,另配有办公桌椅,电脑等办公设备。9月中旬,由于种种原因,销售业绩不理想,W便将货物连同办公设备一起拖走,至今财物去向不明。后来W提出公司将销量保证金退给他,便将财物归还,我公司也同意了。但他只是口头上说归还,一直到现在为止,都没有归还。这种事件是属于职务侵占还是经济纠纷呢?
事情是发生在去年3月,家里新房装修找一从事装修行业的人负责,因为是父亲找的以为是我父亲的朋友,就没签合同。后来我才知道那人是父亲看到广告找来的。那人说先付一万元用于首期装修材料。我就给了他,他买回了东西大约价值5000元左右又要下一笔装修费,借口资金紧张,当时跟我说了不少好话,也就相信他了。再次给了他1万
我公司一员工擅自偷走公司电脑一台,价值2000元,留下一清单,列明公司欠其社保及加班费共3000多元,公司联系他,他要求公司支付拖欠工资后归还电脑。我们打110报警,民警表示这个属于劳动纠纷,让我们去找劳动部门。请问这个不属于盗窃或职务侵占罪? 我们去找了劳动部门,他们让我们把欠员工的钱补齐了,那岂不是要亏了10
2005年我哥哥用我名下的房产作抵押,在个人手中借了10W,将房屋的发票等手续押给了借款人,当时没有公证.期间将此房产转卖给他人没有过户(因手续押在了借款人手中).现在借款时间已经到了,我哥没有偿还能力,借款人已经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定还款,但抵押不生效.借款人通过法院执行程序到了执行厅,执行厅认定没有还款能力要执行房产
我一朋友是做贸易的[没有注册公司],在一家供应厂家定做了一套设备给客户,和供应厂家也签订了销售合同,设备合同总额为4800元,预付了1000元定金给供应厂家,合同里注明了交货完毕后余款3800元一次付清,我朋友也和供应厂家协商把设备送到我朋友的客户处收到货款后一次付清余款给供应厂家,可是当我朋友收到货款后因为资金
2008年我们是在网上认识的,通过聊天我们见面,并且开始约会做男女朋友。2009年4月开始他说自己要还债务,还要办理单位的工作调动开始频繁的向我借钱,当时我为了我们以后的日子也就借给他了,一部分是有借条的,一部分没有借条,先后从我这儿借走了6万多,到今年5月他说自己离婚了1年半了,但是后来我发现他根本就没离婚,
尊敬的律师你们好!你们辛苦了! 我想咨询一个问题?我(甲方)在去年十一月份与浙江一家电子厂签订了一份《委托开发协议.开发控制板》,开发费8千已付.对方答应一个月开发出合格样品一套给我们测试,确认,在下单生产前支付30%的定金(已给乙方),交货验收合格后交60%的款给乙方.余款10%30天后付清。(可他们一拖
有人答应给我以每日100元的工资被我长期雇佣,但有个条件必须是我先借给他一千五百元钱,我答应了他的条件,借条是这样写的: 借条 今借到XXX现金壹仟伍佰元整(1500),从即日起一个月内还清,否则,按每日总量百分之十为违约金予以偿还。 借款人:XXX
我家住杨凌的一个朋友从去年四月份以各种借口从我这里借钱 ,出于信任,一直都没有打借条,而我自己也不是有很强的经济能力,款项都是我从其他朋友处带利息借过来的,一直到今年累计借款大约快三万了,我自己现在被别人催帐,我去找这个朋友要,他说没有能力偿还,而且我让他给我补张借条都不肯,我最后跟他协商的结果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