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买了个二手精装房,合同上写带固定装修,现在房产证已经是我的了,合同上同意他住到5月份.他说走的时候要拿走吊灯,因为他拿走吊灯,顶棚会有漏洞,破坏了房屋的强面,所以我感觉应该算做固定装修.所以我想请问一下吊灯算不算做因定装修?
本人通过中介签定一份房屋买卖合同。(交付了1000元定金给委托人)卖方是通过委托人与我签定的(委托人系房管所办公人员),但并未见到委托书。[请问怎样鉴别委托书的真假?]卖方提供的房产证原件现在中介处,我是否可以与中介一起到房管所查询此证的真伪。现最担心的是此房现正处在租赁期,我并未见到租赁合同,[请问我是
卖房时有跟购房人说清楚,地板不是我的,是现在租客铺的,而且这种地板与地面之间是没有固定连接。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约定甲方赠送固定装修给予乙方(按现状),但是没有明确约定固定装修的内容。按照我的理解是,我赠送的是属于我的固定装修,而房客的地板不是我可以支配的范畴。买房人认为他所看到的地板(即租客所铺
二手房交易是未说明 固定装修的归属权 想问按照法律条件看 应该属于谁
就是在二手房交易合同中没有说明该房屋固定装修归属权。先因房屋交房时间到,卖方却因自己新房未装修好为由说:要么延长居住时间,要么拆除房屋固定装修部分 他就搬走。房产证已经在买方名下。请律师帮忙 解释一下,这种情况作为买方该如何处理。 谢谢 李律师的解答 还想请问一下 有没有什么法律法规对这块的明文规定呢?
就是二手房交易合同中沒有說房屋內的空調歸屬問題,先因賣房者自己新房沒有裝修好說要再住一階段,那我們就說那你要住可以那就每天給我們30元錢因為房子已經過戶在我們名下了,現在買房的人要搬走但他要把房內的空調搬走,原因就是合同上沒寫空調歸屬問題 請律師幫忙這種情況買方如何處理(交易合同上有說明送固定裝修)不
我在2000年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当时由于两证不全没能及时过户,现在手续都办全了能过户了可是原房主不配合怎么办?(我们有购房协议私下签的但是有中间人作证)现在的产权证、土地证都在我手里,求教怎么办好。
我于10月13日卖了一套房,合同中约定签约后十五日买方办理按揭申请,待批复后再过户收款,并约定物业交付时间为2月28日。合同中并没有明确约定什么时间可以收到款。现快两个月了,因为公积金贷款系统调整,中介刚上提资料。按现在时间推算,2月28日肯定是收不回全款,那当时我需按合同约定交房吗?这种情况我能不能取消合同
我要买一套55平米的二手房,卖价28万,当时买25万,我是第一次购房,所有费用我出,卖方也是唯一住房,整个过户所有费用,有多少,谢谢
我想问一下二手房买卖中二手房水电费等结算的节点是什么时候?是以房屋过户时间为基准开始结算,还是以户口迁入时间为基准?还是以最后交房日期为结算点?是买卖双方同时到指定地结清费用还是只需卖方提供费用清单结算?
我在天津贷款买了一套二手房,在房管局签订的合同是约定12月15日之前交付房产相关证明。当时口头约定的是房主将房子腾空并交付钥匙,结清水电煤气等费用后再去过户。但现在房主要求先去办理过户然后才给腾房。请问大律师,如果12月15日之后房主还不腾房也未办理过户,是否可以起诉房主违约,让其退回定金及违约金?
我在兰州,因准备结婚,通过中介购买了一套二手房。房屋价格31.8万,地处二热,属于较偏僻地段,是银行按揭贷款,首付12.9万已经付给卖家,银行按揭18.9万的合同已全部签好,只剩最后的抵押手续,产权已过户到我名下,产权证在中介手中。前段时间交房了,最近我装修房子准备入住时才发现房子有严重的问题,根本无法正常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