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感情不和常因为小事弄的遍体鳞伤,所以决定离婚,但是还有快五岁的孩子(儿子),那么孩子该归谁离婚后?
两个人没领结婚证,但有一个不满一周的儿子,要离婚的话孩子可不可以给父亲(由母亲抚养不利于孩子的情况)
两个人最初结婚没领结婚证,因为感情不和双方都同意了分开,但是隔了将近一年吧,女方那边突然说生了一个儿子,是男方的孩子,然后带着儿子要求复合,有孩子这件事男方是毫不知情的,但是男方不想与女方复合,但是想要孩子的抚养权,孩子也就几个月大,按理说哺乳期的孩子应该是由母亲抚养的,但是女方对孩子并不好,两个人
小女孩虚岁快六岁了,从小多是母亲带着,孩子的爸妈{均29岁}要离婚,但双方抚养能力都差,男方欠很多外债,女方紧靠打工赚钱,请问他们离婚了以后孩子能判给谁呢?
我和刘某结婚一年就有儿子,由于性格不同生活习惯不同常吵架,婆婆带满40天就没带,我是回娘家妈妈和我带到2岁才回城里,由于农村有土地婆婆舍不得种田,所以现在一个人带到现在3岁3个月孩子没离开我一天教育和生活我在做,刘某上班有是加班和孩子相处时间短,而且给不了给得了的都答应孩子,就是我没上班带孩子要用钱,刘
父母离婚,孩子判给了母亲,孩子已经成年现已工作。孩子现在想把籍贯随母亲的,可以吗?有什么具体规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