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处理不公袒护犯罪方,造成受害人精神损害,如何维权
一个男的在网上写了一篇日志,写到本人没有经历过的事,词汇很敏感,导致很多人看到,给被害人造成了很大的伤害,?请问罪名成立吗?
我爸在2005年夏被人故意砍伤了手臂,现在犯人抓到了,去派出所拿伤残报告,派出所人说不知道,要怎么拿伤残报告呢?
我想问一下受害人的精神出问题,派出所能不能认定是殴打造成的?
三人将一人殴打后,受害人与12月8日当天住院,受害人有癫痫病史,住院后受害人正常接受治疗,在治疗期间精神正常,神志清楚,12月20日上午受害人外伤以治疗好后,精神正常,医院遂要求受害人出院,受害人同意出院,但未办理出院手续,下午受害人出现精神淡漠,不说话的情形,医院怀疑受害人神志出问题,目前医院要求受害人
律师,您们好! 我是漯河恒辉开元名都酒店的一名员工,由于9月20日上午,在楼梯口有人随地大便,酒店安全部通过监控发现我从那里经过,就认定是我,对我进行停职处理,安全部处理的过程及结果我很不认同,对我的名誉及精神造成很恶略的损害,我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个事,又不知道该如何做,请给予指点,谢谢!!!
A无故损坏了我家刚修建的建筑大门(建筑老板尚未交工),当时我报了警,一月以后在我的催促下派出所将主持调解,但调解结果我不同意,也在调解协议上未签字,但最后派出所未通过我,自行和A的家人,建筑老板三方协商给老板赔了800元钱,然后A的家人和建筑老板签了调解协议,请问这样不通过我这个物主和报案人签的协议有法律
派出所处理问题不公平,受害人该怎么办?有没有维权的地方?谢谢你们了
派出所处理问题不公平,受害人该怎么办?有没有维权的地方?谢谢你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