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是孕妇被人打后导致早产十多天,没有特明显的伤害,经济损失又没法详细列出来,但产后身体一直不太好,我是否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如果起诉具体应该要求赔偿那些?
98年7月1号实施了“献血法”,但本地不说是县,就是地区当时也没有建立规范的血站,为了抢救需要,血液由外地来的职业“献血者”提供。由于当时的条件限制当然不排除院方的疏忽,导致了受血者感染了丙肝病毒,现已在积极治疗中并且效果较好。患者提出赔偿,请问此事怎么定性,是属于医疗事故还是人身损害?
您好,12.29日,被人打伤造成左眼眉上方缝俩针,左眼眶骨裂,鼻中隔弯曲,脆壁骨折,左眼下方缝四针,眼白出血,视力模糊,属于轻伤吗,想做鉴定,什么时候去最好,已报警,如走法律程序,需要什么手续,谢谢 我本人有工作(临时工),因老公被打需要护理,请假时间太长被辞退,可不可以要求赔偿,
前几天我弟弟,酒后不小心打伤了医院的一名护士,之后弟弟和妈妈给他们赔礼道歉,他们住院我们也付了医疗费,而且也给了每天一百元的生活费,现在忽视的病也好了,可他们就是不肯出院。我想咨询一下律师能不能从法律上解决这个问题
上班时左眼被厂里同事打伤,致左眼视神经网膜挫伤、左眼视网膜下出血、左眼外伤性青光眼、左眼眼眶内壁骨折并内直肌嵌顿,然后做了左眼玻璃体C3F8注气术+前房穿刺术,左眼眶骨折修复术(Medpor填充),现在左眼视力0.04,这样的情况能构成什么伤害(轻微伤、轻伤、重伤?)?法医说要等到6个月后才能做鉴定,派出所说只能等
超市员工被顾客打伤,要求赔偿,凶手只赔了医疗费700,误工100,民事赔偿协议书是非本人签的,凶手拒绝再赔偿,派出所以民事赔偿协议书为由拒绝了当事人的赔偿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