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老公结婚已五年,共同拥有一个四岁的小孩,因为老公暴力在无法忍受的情况下离家出走,现在对方到法院提出离婚要求,当时并没有及时暴力证据,且居住的房子是现在世公公的名字现在已被拆迁但还未赔偿,请问该怎么做才能得到孩子的扶养权及财产分配及应提哪些赔偿,谢谢
若没有领取结婚证件,但是有户口本,已经一起生活24年,儿子也娶妻生子,要离婚,请问这段事实婚姻收到法律保护吗?与普通的婚姻有什么区别吗?
09年1月1日,我们相亲,4月12日结婚,1月份男方借给我父亲两万,并打了欠条(两方家长签的字)。这两万算到我的彩礼上,由于我们没有到婚龄,没有登记。婚后彩礼剩的钱被男方父亲以借用的名义拿走了。婚后我堕胎(做小月子的时候,强行与我合房,致使我现在有多种妇科毛病不能治愈),男方父亲也不还钱,当我向男朋友提出离
我们没有结婚证,但以走过结婚的程序了,现在还有一个一周多的男孩,现在过不到一块去了,想问问我该怎么办? 我是男方,她回娘家,就不回来了,就为了鸡毛蒜皮的小事,我现在不想和她过了,该怎么办?彩礼能退回来吗?孩子归谁?要不要拿抚养费
我和老婆结婚一年。准备离婚。就是她要求把户口办过来。由于我 家是待开发地区。没有同意。我家在07起了100个平方的房子。在今年家里分了30个平方给我。如果我给办过来有会不会分割房子?如果她写协议说不分房子有没有法律效果?将来有什么麻烦没有?
您好: 我是一名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居民,我在2007年因自由恋爱与一名台湾人士登记结婚,后期因各种因素而分居两地,至今已经快三年没有联系了,我们有一个孩子,我在抚养,现在我想起诉离婚,但是我不是很了解这个婚姻法的程序,我想咨询一下,我现在这个情况起诉离婚的话需要什么程序,是否能要求他给予抚养费或者是赔偿费
2008年和朋友合伙做生意,期间在银行贷了一笔款投入,营业执照是以朋友名字办的,我和朋友之间无协议,但有很多人能证实,朋友也能证实这一点。在2010年1月和妻子离婚,协议上只注明了共同房屋一套,归男方所有,孩子抚养权归男方所有,共同 债权债务归男方所有,离婚后男方因考虑女方占无经济能力,特让女方在和朋友经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