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今年24岁,在北京一家公司做配送,09年上班时受了伤,导致行走困难,从09年11月23号休息至今,2010年9月份公司把我调到了武汉公司,不过没上班,2010年时我做了工伤认定,鉴定结果为十级,我住院治疗费用公司没给我报,也没给我病假工资,请问各位像我这种情况公司应该给我多少赔偿?要是申请仲裁有时间限制吗?我可以在武汉申请仲裁吗?赔偿标准是按北京的标准吗?先谢谢大家了~~~~~
情况:父亲在老家给人人家盖房子,做泥匠的,今年6月3日工作期间不小心从二楼搭建的架子上摔下来,不幸中的万幸是父亲没有生命危险,但脚踝那骨裂了,在当地医院治疗,骨科医生告诉父亲需要在两三个月后才能下地走路,并上了石膏。 咨询:父亲这样子可以要求“个体户”赔偿一切的费用吗?有哪些赔偿? 注:因为是在乡
从7.5米的厂房高架摔下造成脊椎骨局部粉碎(腰部-背中0.4m手术创口)医生表明伤者4个月卧床不能行走,两年不能从事工作! 请问医药费之外基本赔偿多少? 谢谢!
律师老师们,你们好,我姓倪 2004年6月28日,我母亲(曹)在工厂上班(杭州市下沙棉纺厂),当天下午在工作时,母亲的左手被机器割伤,左手食指、无名指、小指被割断,经医院治疗左手食指、无名指被接回(现已接好),小指因没找到断指只留了半只手指。当时,母亲在厂中已买了保险,医疗费用保险公司付了,厂方只付了2000
我是一名童工:在工作的时候把手烫伤了:烫伤程度有3级:我现在在医院快出院了 我如果想找厂家赔偿损失 我应该怎么说: 可以赔偿多少
律师你好! 我父亲在以前的电厂工作了3年。今年2月份辞退了工作。到6月1日,单位一时找不到合适的工作人员,又请我父亲去帮忙,以动报酬为前提,当中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买保险等,也没有说长期还是短期工作。20多天后的6月24日。在工作中,由于电厂设备出现故障,我父亲与另一员工进行设备的维修,在过程中,父亲用绝缘老
我今天由东向西横穿马路时,被由南向北的机动车撞伤,导致脚骨三处骨折,由于未走人行横道被判定为主要责任,但我是受伤害的一方,不知道机动车是否应该赔偿我的损失,应该按什么比例赔付?我可以要求对方的务工费营养费之类的吗?大约可以得到多少赔偿款?
情况是这样的:我父亲在一家工厂上班,有三四年了吧!由于是老员工就多包了几样活!想多赚点钱!可一个人有忙不过来!所以让我母亲去帮忙!就口头给老板说了一下,老板同意了!没有签合同!现在母亲在那工厂也做了一两年了!就在上个月!由于机械故障,就用手去处理了一下,结果把左手的中指和食指的前一关节压断了!现在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