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来,我们农村卖地,出租土地,出来了很多钱。我们家总共出来5.8万。但是
都是让我爷爷拿走了。现在我爷爷去世了,我爷爷留下了7.8万。我爷爷有四个子
女。现在要分家产,请问,我们能不能把我们的5.8万拿回来?
(我们从未说过把这钱给予爷爷,爷爷也说过等自己去世之后,就把钱还给我们家)
我父亲一辈四人,爷爷和婆婆在开发前一直由我父亲负担;开发后一季度轮流照顾。我们是2001年开发的,现在爷爷在去年去世,婆婆由于患有老年痴呆喜欢坐车走失。现在爷爷、婆婆留有房子一套,财产若干,本来爷爷是准备把房子留给我的,但由于当时农村没有写遗嘱的习惯,只是口头上说过,现在父亲的兄弟姐妹回来和我父亲争我爷
请问儿子与母亲断绝了关系,母亲把遗产(唯一的房子)分给了小女儿,其儿子还向妹妹要‘应得’的什么遗产(钱),这样合理吗?是不是没有法律保护啊? 给女儿的遗嘱已经是经律师公证的了。只是想问问那儿子有没有权利向妹妹要任何的钱,谢谢。
夫妻二人离婚,准备复婚,可没办手续。这时,妻子去世了三岁女儿和爸爸在一起,其外婆要求将房产证的名字改为其外婆的,(房产证上是爸爸的名字)这合理么?
请各位帮个忙 我爷爷奶奶总共有五个小孩,三个女儿,二个儿子。(全部是亲身)在这个五个人当中属于他们的长子也就是我爸和我大姑姑家庭条件相对于其他几个兄妹家庭条件好一点。 但我爷爷奶奶在对待子女的问题上有点做的不公平,无论有什么好处从来都没有想他长子(也就是我爸爸,以上他长子用我爸代替),无论是我爸住院
想咨询一个问题,户主登记是的我爷爷的名字,我奶奶在过世前,让爷爷写下遗嘱,把财产给舅公,那么这套房子,是否也要算爷爷(目前人已无法自理了)的遗产,要分给舅公呢? 而且当时奶奶爷爷自己提出去养老院时,我的爸爸妈妈,并不赞成,最后,是由舅公带着爷爷奶奶直接去了养老院,那么对于奶奶过世后,她写的遗嘱全部财
我姐夫是湖南临湘人,于2010年11月1日在东莞厚街遇害,他家剩下我姐姐、外甥(一个)、他妈妈和他姐姐、姐夫。财产有一套房子、一辆小车。凶手是东北人,在厚街被抓进公安局,案子到2011年1月10日(今天)还未宣判。现在我姐姐想尽快上法庭把这事处理好。因为她不想待在湖南了,我姐是外省的。她想把小孩带走,我姐夫他妈妈
我父亲在病重时期,我弟弟把我父亲的房产以非常低的价格买到自己手里,房屋过户是由母亲代办的,我和我哥哥都不知情,后来过一个多月,我父亲去世了。 我弟弟是和我父母在一起居住 卖房的钱也没有了。 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