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因他人与男友退婚 花费一万四千多 男方可以要求补偿损失吗
我朋友与一个女孩订婚,在一起1年多,吃住穿的几乎都是男方包了,花费男方一万多元,后来女孩要退婚,男方挽留不了就退了。后来得知,那女子在和我朋友没分手期间,就已经和另一个刚出狱男孩非一般关系见面,退婚回家后闪电与那男子订婚,并得知他们有约,女孩等男孩子出狱,请问我朋友可以以女方欺骗感情请求,女方退还女方花掉的部分钱物吗
我女朋友跟我说分手,因为她觉得我很小孩子,不成熟,给不到她安全感。 可我们已经一起半年的时间,我很难接受她提出分手的要求,我一直尝试要求她见面谈一次,可她就不答应。 现在我的心就像撕裂开一样,每天都很痛...严重影响我的正常工作跟生活,现在比以前都瘦了好多. 请问:我可以要求她补偿我的精神损失吗?
我和他没有领结婚证在一起有两三年了,并有了一个一岁多的孩子,还有一个已经怀孕四个月了,现在他又和他前女友在一起,并且他前女友现在也怀孕三个月了,他们说他们两个要在一起,我和他在一起的时候,他们已经分手两三个月了,我现在应该怎么办?怎样才能维护我和孩子的合法权益?谢谢!请帮帮我!他们说要去领结婚证,那
大家好!一年前我在城外农村旱田上盖了130多平方米的楼房,现在房子要面临动迁、地是我用8万元买的、只办了房产证是我本人的名字、但我不是本地的村民,请问如果发生纠纷,我是否可以作为宅基地的合法使用人来主张权益,我是否可以要求相应的土地补偿安置
由于女方怀孕,男方同意领取结婚证,结婚证领后,男方以没有好的日子为由绝办酒席,并以未办酒席怀孕不道德给予压力而劝其引产,引产六个月后,对其不理不睬,男方无工作,但家庭富裕,女方有工作但家庭不富裕,没有婚后财产,男方提出离婚,女方是否可以得到赔偿,女方提出是否可以得到补偿? 结婚证领取了后,仍然属于非
我家2005年租用王某空闲多年的宅基地建了临时房屋做小生意。租期是2005年2月---2008年2月。协议未注明协议到期后房屋归谁所有。2006年,因为旧城改造,王某的土地使用证被政府收回注销,2007年该地块挂牌出让给开发商。2008年协议到期后,我搬了出来,但房子一直没有拆除,现在,王某没有经过我同意,住在了房子里。我想问
福建人在南京务工,因为南京保险,社保以后是转不走的,所以选择了在福建投保,投保金额在我们单位报销,因为那边的基数比较低,现在清算,可以要求按南京的基数补偿差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