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件债务纠纷案件于2010年12月17日上诉并立案,快一个月了法院还没有通知开庭,我想问一下,这种案件要多久能开庭
追讨婚前借款(对方用于自己房屋装修,打算结婚用的),没借条但有追讨借款时的录音,对方没有任何证据,法院却根据对方的胡说,认为是我自愿装修的,不认为是借款,现在对方提出搞房屋装修鉴定,请问:这种案件已经审理后但没有判,对方再做鉴定,合法吗?
尊敬的律师,你好!我表姐夫在福建打工,最近由于肇事者的大意开车而导致表姐夫面部严重毁容,我想问一下,这种案件在对方肇事车辆进全保的情况下,我们是不是应该起诉肇事者和保险公司?有没有起诉时间的限制?如果有,在多少时间内起诉有效?这种案件的赔偿金额大概在什么范围内?谢谢!
尊敬的律师,你好!我表姐夫在福建打工,最近由于肇事者的大意开车而导致表姐夫面部严重毁容,我想问一下,这种案件在对方肇事车辆进全保的情况下,我们是不是应该起诉肇事者和保险公司?有没有起诉时间的限制?如果有,在多少时间内起诉有效?这种案件的赔偿金额大概在什么范围内?谢谢!
我的案例是房产证严重违约延期未下来按合同要求退房款,在丰台法院1月26立案,6月26下达通知单给被告开发商。对方提出法院区域审理异议,经过二审9月中驳回原法院审理,直到现在仍未开过一次庭,咨询法院还大概还要两月会开庭,问您这是否合理?从立案到开庭将近一年时间,我要找那个部门才能推快开庭时间
法官在审理民事案件时是否有权解释法律(或对法律进行解释适用)?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李慧娟在审理一起以种子为标的物的买卖合同纠纷中,在判决书中写下了这样一段理由:“《种子法》实施后,玉米种子的价格已由市场调节,《河南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作为法律阶位较低的地方性法规,其与《种子法》相冲突的条款自然无效,而河南省物价局、农业厅联合下发的《通知》又是依据该条例制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李慧娟在审理一起以种子为标的物的买卖合同纠纷中,在判决书中写下了这样一段理由:“《种子法》实施后,玉米种子的价格已由市场调节,《河南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作为法律阶位较低的地方性法规,其与《种子法》相冲突的条款自然无效,而河南省物价局、农业厅联合下发的《通知》又是依据该条例制定
我的意思是案件结案后收取诉讼费用时简易的应当减半,减半后调解结案的应当再次减半,仅收全部案件诉讼费用的四分之一还是简易又调解结案的只减半一次,收全案费用的二分之一?感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