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祖父母将房产公证赠与未成年孙子,并注明待孙子成年后再过户,可是现在祖父过世,孙子还没来得及过户,请问(1)现在叔伯反对,还可以过户吗(2)以后再过户可以吗?有无有效期
一位老人有4个儿女,2个儿子,2个女儿,其中一个大儿子和大女儿在另外一个城市不在老人身边,老人身体不好后,大女儿回来照顾了老人5年(期间老人每个月的养老金都归她所有2000左右),最后是由于大女儿的“失误”让老人误食了一个很大的海螺,导致老人窒息离世。并且在照顾的五年里大女儿经常因为一些问题,去别的城市旅游
您好,我父亲的房产2008年归到了我名下。但2010年我入了香港户籍之后,改过一次名字, 我所有的香港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护照)上都是我的新名字, 与房本上的旧名字不一样.....如果给房本改成我的新名字, 用香港身份证可以吗? 现在我的后妈也希望得到我父亲的房子,我怕未来有什么纠纷。因为能证明我旧名字身份的证件(
您好,我爷爷有3个儿子,5个女儿。生前有处房产,去世时没有立遗嘱,但是我爷爷一直是跟着我父亲住,其他儿女没有给过赡养费等等。请问当房产拆迁时,所得的拆迁费我父亲应该占百分之多少? 分多少是互相协商么?还是有什么规定?
您好,我父亲的房产2008年归到了我名下。但2010年我入了香港户籍之后,改过一次名字, 我所有的香港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护照)上都是我的新名字, 与房本上的旧名字不一样..... 如果给房本改成我的新名字, 用香港身份证可以吗? 能证明我旧名字身份的证件(如:户口本、身份证) 下个月就要上交<户籍管理部门>给注销了
村民王刚与刘氏系夫妻关系,王刚于1970年死亡,王刘氏于2001年死亡,其夫妻二人共生育二子、一女,因其地主成分,长子王甲和次子王乙均未曾结婚,均未有子女,长子王甲于1968年死亡,次子王乙于2008年死亡,长女李王氏婚后生育一子李宝林,于1953年死亡,因其家庭为地主成分,而且在解放建国后,房产被当时的大队没收,1980
村民王刚与刘氏系夫妻关系,王刚于1970年死亡,王刘氏于2001年死亡,其夫妻二人共生育二子、一女,因其地主成分,长子王甲和次子王乙均未曾结婚,均未有子女,长子王甲于1968年死亡,次子王乙于2008年死亡,长女李王氏婚后生育一子李宝林,于1953年死亡,因其家庭为地主成分,而且在解放建国后,房产被当时的大队没收,1980
父亲和母亲单位分的住房在06年前以成本价购得,我母亲去世后,父亲将该套住房出售(因楼层太高,要换低层),请问律师几个问题: 1、我母亲去世后,按照最新的继承法,我和我妹妹是否拥有此套房屋我母亲那部分的继承权? 2、我父亲将该套住房出售后又另购另外一套低层住房,经我们三人协商后,按我父亲40%,我和我妹妹各3
爸爸弟兄三人,爸爸是老大,二爸和三爸户口十年前就迁进城里,他们在城里工作,并且都有住房。就留爸爸一人在家务农,家里有爷爷留下的房屋六间,现在二爸三爸要求要继承爷爷留下的房产和宅基地。我们应该给他们吗?跪求律师指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