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学生在网上看到了一招聘文员兼职的信息,月薪1500,于是女生与发布人联系,并按要求到指定地点听从具体要求.然而到了现场后发布人并没有说工作内容,但有意进行性行为,经过女生反抗才没有得逞,但衣服被扒了。事后那发布人发短信:如果女生愿意,就跟他这样一起过,他会照顾她,直到她毕业。女生开始不愿意,但后来又答应了。两个月里跟男人发生了性行为,但男人并没有给任何钱,而且现在男人也说明白了不会给任何钱,还借了女生的信用卡去用,至今卡款还没还清。 请问律师,这个故事当中,哪些是可以通过报案或者诉讼解决的,女生跟男人过了两个月的钱能拿到吗?招聘文员变成性行为,发展到现在这个情况,还能告他吗?都需要什么证据?
我去年7月份,和几个朋友经中间人(暂且称甲和乙)甲介绍干活,到12月干完活,应给付两万两千元钱拖了半个月也没给。这期间甲经常来电话,我一问到关于钱的问题他就找各种理由搪塞我。直到去年12月27日,甲打电话让我找他去(甲是国家公务人员),去后甲告诉我,钱让乙给拿走了。当时我就让甲将乙叫来,乙来后说钱已经花了
入库单只有欠款方库管人员签字能作为该工地的欠款凭证吗?入库单上只有该工地库管人员的签字和工地名称以及供货方店名和供货方签字,并没有加盖公章
我是城镇居民,有一农村朋友几年钱欠我的钱,他无力偿还,现在他要求将自己的宅基地作为偿还物来抵消欠款?我能否接受?
因92 年借款高利贷叁万元,后无力偿还,2001年被高利贷强迫打下欠条七万元,现拿七万元欠条起诉,要我偿还柒万元整,我该怎么处理,谢谢!
您好:请问一下中国的法律是否对欠款超过两年的就失去了起诉的理由?也就是说别人在2008年3月借了我的10000元至近未还,我还是否能依靠法律的途径起诉对方?谢谢!